3月31日,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宣布擴大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細則實施範圍,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
觀點網訊:3月31日,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宣布擴大《關于優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相關規定的實施細則》的實施範圍,允許購房人的父母和子女在符合條件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此舉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並将實施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
在提取順序上,規定明确指出,應優先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只有在賬戶余額不足時,方可提取購房人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此外,購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請提取時,必須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且未簽訂住房公積金逐月還貸協議。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