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發布《佛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旨在解決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問題。
觀點網訊:4月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正式發布《佛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旨在解決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問題,提升城市居住環境。
該辦法明确,佛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分為新建類和籌集類兩種。新建類項目以需定建,房源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過100平方米,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戶型為主;籌集類項目以需定籌,房源數量結合區域需求籌集供應,權屬清晰且符合相關標準規範,單套建築面積原則上50平方米以上、不超過120平方米,同樣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為主。
保障對象主要為住房困難的戶籍居民、人才等群體。申請人需在本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且在繳,家庭成員申購前兩年内無本市住房交易記錄,且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行封閉流轉,滿5年可挂牌轉讓,價格不得高于原配售價格;挂牌轉讓滿1年無人購買可申請回購。
該辦法自2025年3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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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