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發布程序化交易管理細則 強化監管維護市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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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8:35

  • 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加強監管,規範發展,保護投資者權益。

    觀點網訊:4月3日,為響應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及新“國九條”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並同步征求相關配套業務規則意見,旨在加強程序化交易監管,促進其規範發展,維護證券交易秩序和市場公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實施細則》圍繞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主線,秉承“趨利避害、突出公平、從嚴監管、規範發展”的程序化交易監管總體思路,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交易行為管理、信息繫統管理、高頻交易管理、深股通管理、監督檢查等作出細化規定,突出制度公平性,确保《管理規定》落地見效。

    前期,深交所就《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並通過座談、調研等方式,充分聽取境内外投資者及市場機構的意見建議。市場各方反饋總體正面,認為《實施細則》回應了市場關切,有助于推動程序化交易規範發展。深交所認真梳理、總結反饋意見,逐條研究、分類處理,有些意見已吸收采納,並完善條款表述;有些意見屬于條款理解、流程咨詢等方面問題,深交所後續将及時開展培訓,做好規則解讀。

    為細化明确深股通投資者報告安排,按照内外資一致原則,經與香港聯交所充分溝通,深交所起草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3号——深股通投資者程序化交易報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報告指引》),並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報告指引》整體上與境内現有程序化交易報告的有關規定保持一致,同時兼顧内地與香港市場的實際差異,對部分條款及填報字段進行了适應性調整,並為市場預留了較為充分的準備時間。報告主體方面,以北向投資者識别碼(BCAN碼)為基礎進行報告。報告路徑方面,由北向投資者向香港經紀商報告,再經由香港聯交所提供給深交所。報告内容和監管要求方面,和境内整體保持一致。對未按要求履行報告及變更報告義務、報告信息不完備等違反相關規定的主體,深交所可以提請香港聯交所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後續,深交所将認真做好相關反饋意見的收集評估和《報告指引》的完善發布工作。

    下一步,深交所将結合市場實踐不斷總結經驗,持續完善程序化交易相關監管安排,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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