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閩侯縣征求安置房盤活意見 縮短安置周期提升公衆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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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1:26

  • 閩侯縣發布指導意見,旨在縮短安置周期,提升公衆參與度,适用于已簽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安置房将分類評估定價,鼓勵上調戶型安置,試行3個月。

    觀點網訊:據海西房産網消息,4月3日閩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告,公開征求《閩侯縣進一步盤活使用存量安置型商品房和統建安置房房源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該指導意見旨在促進回遷安置工作,縮短安置周期,提升公衆對政府行政決策的知情權和參與度。

    通告指出,公衆可在2025年4月14日前通過指定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指導意見适用于縣域範圍内安置房(含安置型商品房),對象為已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且選擇産權調換但未完成安置的被征收人。閩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将統一組織安置房評估價格工作,經縣政府審定後執行。安置房将根據建成年限、地理位置等因素劃分為四類,形成房源庫。

    對接安置方面,被征收人可在房源庫中選擇房源,鼓勵上調戶型安置。新舊安置房價值相等部分按評估價核算,超出部分按優惠價格對接。被征收人需在簽訂《異地安置協議》後5個工作日内繳清差價款。若未按時繳款,《異地安置協議》将失效。

    其他事項包括:安置房價格評估有效期暫設為一年,将根據市場變化動态調整;特殊折扣優惠需報縣政府研究;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地征收後,若安置房為國有出讓地,上市交易需繳交差價款1710元/㎡;權益保障按相關文件執行;未盡事宜按房屋征收補償規定執行。本意見自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試行3個月,由閩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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