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證券發行蘇州恒泰租賃住房REIT 募集規模不少于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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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7:30

  • 華泰蘇州恒泰租賃住房REIT計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主要投資基礎設施資産支持證券,募集資金規模不少于2億元,投資于基礎設施資産支持證券的比例不低于80%,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分配比例不低于90%。

    觀點網訊:4月8日,華泰紫金蘇州恒泰租賃住房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華泰蘇州恒泰租賃住房REIT”)發布基金合同摘要。

    合同顯示,該基金為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契約型、封閉式方式運作,並計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要投資目標為基礎設施資産支持證券的全部份額,並通過基礎設施資産支持證券等特殊目的載體取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完全所有權或經營權利。

    基金份額發售方面,華泰蘇州恒泰租賃住房REIT的發售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個交易日,最長不超過3個月,發售方式涵蓋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網下投資者詢價發售及公衆投資者定價發售。其中,戰略配售數量為3.5億份,占募集基金份額的70%。基金備案條件要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達到準予注冊規模的80%,募集資金規模不少于2億元,且認購人數不少于1000人。若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将承擔債務和費用,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為華泰證券(上海)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範圍主要集中于優質租賃住房類基礎設施項目為投資標的的資産支持專項計劃,投資于基礎設施資産支持證券的資産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産的80%。收益分配原則上采取現金分紅方式,每年不得少于1次,分配比例不低于90%。

    基金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将聘請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年度财務報表進行審計。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披露内容涵蓋基金的财務報告、投資組合、管理費用、重大事件等。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财産的清算程序包括基金财産的清理、評估、分配等。争議解決途徑為協商、調解,未能解決的提交至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适用法律為中國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别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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