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聯合:中電科技股權轉讓等協議最後限期延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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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23:18

  • 中電科技相關股權轉讓協議、中電控股認購協議及配售協議的訂約方已于2016年6月14日訂立相關延長協議,以将最後限期由2016年6月14日延長至2016年6月30日。

    觀點地産網訊:6月14日,光谷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中電科技相關股權轉讓協議、中電控股認購協議及配售協議的訂約方已于2016年6月14日訂立相關延長協議,以将最後限期由2016年6月14日延長至2016年6月30日(或訂約方可能進一步書面協定的較後日期)。

    公告介紹,根據股權轉讓協議、中電控股認購協議及配售協議,倘任何股權轉讓條件、中電控股認購條件及配售條件于2016年6月14日(或訂約方可能書面協定的較後日期(最後限期)或之前未獲達成或豁免,則完成将不會發生。

    另外,公告還稱,應中電控股的要求,光谷聯合、香港三A及中電控股已同意,及受限于完成及于完成時,向中電控股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CEC Media Holdings Limited配發及發行相關代價股份及中電控股認購股份。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過往報道,2月25日,在中國電子入主兩個月後,光谷聯合披露了交易的具體細節,光谷聯合及香港三A同意收購中國電子旗下中電科技100%股權,股權轉讓代價為人民币7.00億元(約8.46億港元),其将按代價價格每股代價股份0.8港元透過配發及發行入賬列為繳足的代價股份償付。

    上述代價股份占光谷聯合于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的已發行股本40億股股份約26.5%;及公司經配發及發行代價股份、中電控股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擴大的已發行股本約13.2%。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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