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市一策”去庫存:部分庫存高壓區域暫停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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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20:14

  • 方案将化解房地産庫存設為重點任務,同時提出分城分縣施策、暫停部分庫存高壓區域的商辦、商品房土地供應思路。

    觀點地産網訊:8月3日,福建省政府公布《福建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年)》,方案将化解房地産庫存設為重點任務,同時提出分城分縣施策、暫停部分庫存高壓區域的商辦、商品房土地供應思路。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方案,該方案提出去庫存方面的目標。方案提出,到2018年,全省商品房庫存規模比2015年底的7500萬平方米減少約20%。即在合理控制商品住房項目供地投放規模、保持2016-2018年銷售1億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力争再化解1500萬平方米的商品房庫存,使全省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控制在18個月以内,其中商品住房庫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5個月以内;嚴控新增商業辦公地産項目供地,縮短商業辦公地産庫存去化周期。各設區市本級商品住房庫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2個月以内,各縣(市)商品住房庫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8個月以内。

    同時,方案提出化解房地産庫存是重點任務之一。

    方案提到,第一,要加大合理購房消費支持力度。

    按照“一市(縣)一策”原則,區分不同情況,分城分縣施策。對于房價上漲過快的二線熱點城市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抑制地價房價過快上漲,穩定房地産市場,不再出台新的購買住房鼓勵政策;對于庫存數量大、去化周期長的三四線城市和縣,要在落實購買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信貸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扶持合理購房消費的優惠政策,對購買新建商品房按所繳契稅給予獎勵;要創新金融産品,加大進城農民購房信貸支持力度。鼓勵各市、縣(區)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進一步落實戶籍改革方案和居住證制度,簡化農業轉移人口購房落戶手續。

    第二,要建立健全農民工進城的财政及土地配套制度。

    結合造福工程、農村危舊房改造等,對搬遷戶、危改戶農民進城購房給予财政補助。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做好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把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逐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滿足繳存職工回戶籍地購房需求。

    第三,優化房地産開發用地供應。

    根據各地商品房庫存情況,強化去庫存與土地供應聯動,優化房地産用地供應結構和投放數量。加快化解商業辦公地産庫存和三四線城市的商品住房庫存。對商業辦公地産庫存明顯供過于求的市、縣,暫停商業辦公用地供應。商業辦公地産庫存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市、縣,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允許未開發的商業辦公地産項目用地整體或部分轉型。對商品住房庫存去化期限超過36個月的三四線城市,暫停商品住房用地供應。

    第四,推進房地産業轉型升級。

    促進房地産業兼並重組,提高産業集中度。優化住房供給結構,促進市場供需平衡,重點發展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各市、縣(區)政府應搭建購房服務平台,促進購房者與在售項目對接,結合實際組織“團購”,引導房地産企業适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适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承諾“團購”優惠幅度。鼓勵房地産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将庫存商品房轉為企業總部、軟件産業、電子商務、衆創空間和旅遊、養老、文化地産等,享受國家和本省有關政策優惠。鼓勵開發建設和購買綠色建築住宅及精裝修商品房項目。引導品牌好、實力強的房地産企業“接盤”風險項目,促進項目建成銷售。在合規和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鼓勵銀行業機構加大對房地産並購項目貸款支持力度。

    撰文:見習編輯 屈慧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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