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鰲快訊 賈康:房地産稅是制度建設層面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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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14:54

  • 這些年經歷了對房地産業的政府的多輪調控,但實話實說,最缺失的就是制度供給,缺失的是制度供給中間怎麼攻堅克難的制度進步。

    2016博鰲房地産論壇·現場快訊:8月11日下午,在博鰲房地産論壇産業篇主題讨論環節中,著名經濟學家、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賈康在發表演講時強調,嚴格地講,中央三中全會所說的房地産稅的問題,它首先不是政策層面的,是制度建設層面的一個問題。

    賈康直言,這些年經歷了對房地産業的政府的多輪調控,但實話實說,最缺失的就是制度供給,缺失的是制度供給中間怎麼攻堅克難的制度進步。

    對于房地産稅的推進,賈康稱,目前有兩個反對意見,一個是認為中國要把政治體制改革完成以後再考慮怎麼啟動房地産稅的問題,否則這個稅收不到人心,沒法考慮它改革的推進。

    第二個是認為現在不是怎麼樣實施改革的問題,首先是要按照中央的路徑解決立法先行的問題。

    因為有反對意見的存在,賈康認為,要推進房地産稅就要提高三方面的認識。

    第一,對房地産稅的大方向應該堅定地按照中央三中全會全面改革部署里面所表述的,在稅收法定的這樣一個軌道上立法先行,加快房産稅立法,並适時推進改革。

    第二方面,既然是房地産稅,這就不止是這個稅的概念下具體的問題,要把稅、費、租和不動産整個制度框架通盤考慮,這才叫一個高水平的配套改革的考慮,這種相關的稅、費、地、租合在一起的制度協調,一定要處理好社會可接受的它的綜合負擔,怎麼樣整合,怎麼樣盡可能地降低,而且其中的不同類型的負擔怎麼樣分流、歸位、理順相互關繫問題,這是配套改革一定要處理好的問題。

    第三是設計思路上要有一些具體的要點,一是要适應中國的國情和公衆的心理,不能照搬美國的房地産稅普遍征收的模式;二是相關的房地産稅的技術層面的框架,它可以在立法的過程中間做出一個粗線條勾畫之後柔性切入;三是立法完成之後,可以區分不同區域,按照地方稅可以區别對待的原則,陸續地推出。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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