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71天的重組 陽光股份收購終止與京基借殼猜想謎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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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8 00:31

  • 從公布重大資産重組的交易標的,到終止交易,雙方對于重組的交易規模、交易對價、現金來源等細節均未作出說明,而陽光股份在這停牌的71天間發生了什麼,或許仍将是個謎題。

    觀點地産網 一場引發外界諸多猜想的收購與重組随着一紙公告,正式告吹。

    12月7日,陽光新業地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終止以支付現金方式購買京基集團全資子公司京基百納100%股權的重大資産重組。

    對于終止的原因,陽光股份于公告内表示,因標的資産的相關證明文件尚未完全取得,且雙方對標的資産的估值及核心交易條款存在分歧,因此決定終止此次重大資産重組。

    而京基方面對觀點地産新媒體的回應則諱莫如深,“由于涉及上市平台,一切以上市公司陽光股份的公告為準,我們不便發言。”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10月26日下午,陽光股份首次對外宣布其重大資産重組的交易標的,正是深圳地産商京基。

    彼時,陽光股份表示,本次交易對方為京基集團有限公司,公司拟以支付現金的方式,向京基集團購買標的公司100%股權。而標的公司,是京基全資持有的“深圳市京基百納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這一消息随即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作為收購方,陽光股份近來一直處于虧損狀态,年報數據顯示,2011-2014年,陽光股份營業收入從30.42億元跌至最低5.46億元,淨利潤從4.35億元跌至虧損5.85億元。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57.5%至3.69億元,淨虧損縮窄至7220萬元。

    為此,陽光股份還進行了一繫列的資産剝離,今年5月,該公司拟賣掉旗下天津地産公司予四川藍光,總代價21.29億元。

    反觀被收購的京基百納,作為京基集團的商業管理平台,該公司目前主要持有深圳KK ONE(京基百納時代)、沙井京基百納廣場、KK MALL(京基百納空間)及南山京基百納廣場四大項目,運營管理商業總面積超過60萬平方米。若按照單價3萬元計算,這部分資産估值已超過145億元。

    雖然,對于重組的交易規模、交易對價、現金來源等細節,陽光股份並未予以披露,但外界對這場近乎“蛇吞象”的收購一直抱有各種猜想。

    來自市場的主流聲音主要針對京基,即在後續交易過程中,不排除京基入股陽光股份的可能,最終使其成為“殼資源”,以達到登陸資本市場的目的。

    這一觀點主要源于京基和京基“二代”陳家荣近年在資本市場的積極表現。早在2010年,京基創始人、董事長陳華就曾多次舉牌中國油氣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一度持有該公司5.21%股權。

    從2016年底開始,京基“二代”陳家荣的資本運作則更為猛烈。包括和胞弟陳家俊通過京基實業認購美圖公司,占公司發行股份5.47億股近20%。

    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陳家荣通過二級市場、大宗交易等方式舉牌A股公司宏磊股份5.0037%,累計耗資6.9億元,綜合成本每股62.8元。當時宏磊股份處于上市以來股價最高時間段,這筆投資也引發外界關注。

    及至今年以來,陳家荣在場外買入前進控股集團8741萬股,平均作價0.53港元,占已發行股本3.33%,增持後,累計持股量達5.52%。

    雖然對于頻頻舉牌上市公司,京基集團此前的回應為:“純屬個人投資行為”,且陽光股份所披露的交易方式為現金支付,並未涉及股權置換等。但在京基康達爾股權長達4年的股權之争還未明朗之下,業内人士依舊認為,京基此番參與陽光股份的重組,借殼上市的意圖明顯。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陽光股份在過去兩年經歷繫列的股權變動。2015年8月,陽光股份第一大股東Recoshine Private Limited将其持有的Recoshine的100%股權轉讓給LeadingBigLimited(領大有限公司)。由此,領大通過Recoshine間接持有2.1840億股陽光股份A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9.12%。

    今年9月11日,中信銀行通過收購衆佳有限公司、和領有限公司股權進駐領大有限公司,從而持股陽光股份10.08%股份。此外,2016年11月起,旭輝旗下上海永磐實業持續吸籌陽光股份,持股逐漸超過北京燕趙房地産,至今年6月底已晉升二股東。

    截至9月26日,陽光股份前十大股東中,領大有限公司仍持有29.12%(其中中信銀行持有10.08%),其次是旭輝8.72%、燕趙房地産6.61%,剩余均為個人股東。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大股東的領大有限公司本身並沒有實際控制人,因此,陽光股份目前仍處于“無主”的狀态。

    是以,一直處于轉型困局和股權結構並不牢固的陽光股份都為京基入股提供了機會。

    然而,就在市場紛紛猜測重組後續時,陽光股份卻突然宣布終止此次重大重組,並指出雙方對標的資産的估值及核心交易條款存在分歧。

    值得一提的是,從公布重大資産重組的交易標的,到終止交易,雙方對于重組的交易規模、交易對價、現金來源等細節均未作出說明,而陽光股份在這停牌的71天間發生了什麼,或許仍将是個謎題。

    撰文:黎倩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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