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寶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質押40.08億股 占比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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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16:57

  • 本次質押主要用于新湖集團、浙江恒興力的融資周轉。

    觀點地産網訊:7月16日,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發出公告,稱公司司接到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有關股份質押解除及質押的通知。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浙江恒興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将原質押給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衆安支行的867萬新湖中寶股份解除質押,占新湖中寶總股本1.01%,並于同日再次于交通銀行杭州衆安支行進行質押。

    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新湖中寶控股股東,其将所持有的新湖中寶股份2.59億股與“平安證券和碩 3 号單一資産管理計劃”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占公司總股本的3.01%。

    據悉,新湖集團所持有股份占新湖中寶總股本的32.41%,浙江恒興力所持有股份占新湖中寶總股本的2.44%。

    截止目前,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49.09億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57.09%,本次質押後合計質押的股份數為40.08億股,占其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81.66%,占本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46.62%。

    本次質押主要用于新湖集團、浙江恒興力的融資周轉。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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