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悅與王曉松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截至明年費用上限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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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19:1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王振華的關聯公司就2020年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拟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及增值服務應付予新城悅的年度服務費最高不得超過13億元。

    觀點地産網訊:11月25日,新城悅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其間接子公司西藏新城悅與王曉松(作為王振華的代理人)訂立2020年服務框架協議,據此,西藏新城悅已有條件同意向王振華的關聯公司(包括新城發展集團)提供若幹物業相關服務,為期一年。

    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王振華為新城悅的控股股東,因此,2020年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拟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協議,王振華關聯公司應付的服務費總額為建議年度上限5700萬元或以下的物業管理服務及增值服務而言,應自2020年1月1日起即時生效。具體而言,西藏新城悅負責向王振華的關聯公司提供廣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物業及設備維護、保安服務、清潔服務等。

    其次,西藏新城悅提供的增值服務包括提供智能保安設備的工程及維護服務;提供現場銷售協助服務;為開發項目提供物業驗收服務及提供反饋;提供物業咨詢服務;為停車場提供停車場銷售代理服務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王振華的關聯公司就2020年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拟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及增值服務應付予新城悅的年度服務費最高不得超過13億元。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十個月,新城悅與王振華的關聯公司就物業管理服務及增值服務結算的過往交易金額約為7.71億元。根據2019年服務框架協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為人民币11.8億元。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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