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港澳居民在南沙區範圍内購買商品房享受與廣州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觀點地産網訊:12月13日,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一則《關于進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購買商品房的通知》。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獲悉,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加快建設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和國際化人才特區,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推動人才、産業集聚,提高南沙區人才及港澳居民住房保障的精準性、實效性,為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持有廣州市人才綠卡、廣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區範圍内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購買商品房同等待遇。
二、在南沙區工作、學習,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在南沙區範圍内購買首套商品房不受戶籍、社保和個稅繳存限制(在廣州市内已購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
(四)具有可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
三、港澳居民在南沙區範圍内購買商品房享受與廣州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