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資獲深交所關注函 被質疑高價購買尚未盈利的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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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15:32

  • 近日,深交所接到投資者投訴,質疑本次交易為高價購買尚未盈利的資産,相關評估合理性存疑,存在曲線掏空上市公司資金、侵害廣大中小股東利益之嫌,相關交易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觀點地産網訊:1月8日,深交所披露關于對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涉及其成立産業合夥企業對外投資的事項。于2019年12月,海航投資子公司大連飛越文化産業發展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現金出資方式成為大連衆城文化産業發展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有限合夥人,出資額為10億元。而大連衆城将進一步增資天津格致創業科技有限公司。

    近日,深交所接到投資者投訴,質疑本次交易為高價購買尚未盈利的資産,相關評估合理性存疑,存在曲線掏空上市公司資金、侵害廣大中小股東利益之嫌,相關交易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據此,深交所要求補充披露大連衆城、天津格致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組成安排,以及相關合夥協議的違約條款、其他核心條款等,並分析海航投資在本次交易後是否擁有大連衆城、天津格致的控制權。

    根據合夥協議,在大連衆城成立後一年内,如大連飛越提出将其變更為普通合夥人的要求,則大連大白鲸須同意且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在大連飛越成為大連衆城的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且大連衆城取得天津格致的控制權之前,王敏荣、張志強承諾大連飛越在大連衆城中每年可實現不低于9%的投資收益。

    因此,深交所要求披露截至目前王敏荣和張志強對天津格致、大連衆城的實繳出資額,以及大連衆城對天津格致增資後天津格致的股權結構。以及本次投資標的底層資産是否為房地産相關項目,相關交易是否與你公司前期披露的戰略發展方向相符。

    據悉,天津格致成立時間為2019年6月26日,以2019年7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天津格致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10.32億元,增值率高達19.64倍。天津格致的主要資産為其他無形資産即合同權益,合同約定天津格致租賃北京市朝陽區辦公及商業項目的《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標的物業(北京市格致商業廣場項目)。該物業項目尚在建設中,預計2020年下半年投入運營。

    深交所要求補充披露相關租賃合同的核心條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約定的交易對價、合同期限、限制性條款、違約條款等。並結合標的物業的具體建設進度,說明預計2020年下半年投入運營的合理性。

    此外,天津格致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7月31日,天津格致對霖一(上海)企業管理中心存在725萬元的其他應收款,占天津格致其他應收款比例的97.97%。對此,深交所要求補充說明相關應收款項的産生背景及主要内容,霖一(上海)企業管理中心與天津格致、大連衆城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繫。

    另外,深交所要求披露海航投資當前貨币資金的具體情況,是否存在受限或潛在受限的情形,並結合有息負債和經營現金流量情況、未來大額支出安排等,說明本次交易資金的具體來源及安排。

    關注函披露,海航投資需于1月10日前将相關材料報送深交所。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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