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 | 工信部20措施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産 香港工程項目暫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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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 18:31

  • 房地産離不開政策與宏觀經濟、金融大環境。高屋建瓴、大處着眼,才能真正讀懂房地産。

    工信部出台20條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産

    2月9日晚間,工信部公布了《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産共渡難關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内容涉及全力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産、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财政扶持、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扶持、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創新支持、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等6方面20條措施,幫助廣大中小企業實現有序復工復産,渡過難關。

    其中,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财政扶持方面包括推動落實國家對防疫重點企業财稅支持政策、鼓勵地方政府出台相關财政扶持政策、推動加大政府采購和清欠工作的力度三個細分措施。

    具體而言,其一,協助納入中央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本地中小企業按政策規定申請貼息支持和稅收優惠。湖北、浙江、廣東、河南、湖南、安徽、重慶、江西、北京、上海等省(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納入本地區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中的中小企業加強政策落實和服務。鼓勵在中央貸款貼息的基礎上,地方财政再予以進一步支持。

    其二,充分發揮本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作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專項纾困資金,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各地結合本地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實際情況,依法依規減免稅款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推動出台減免物業租金、階段性緩繳或适當返還社會保險費、延期繳納稅款、降低生産要素成本、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和穩崗獎勵等财政支持政策,切實減輕中小企業成本負擔。

    其三,引導各級預算單位加大對中小企業的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金額和比例。加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標任務,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扶持方面,包括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強化融資擔保服務、創新融資産品和服務、加快推進股權投資及服務四條措施。

    其中,《通知》指出,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積極推動運用供應鍊金融、商業保理、應收賬款抵質押、知識産權質押等融資方式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供給;積極發揮國家和地方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協同聯動效應,帶動社會資本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股權融資規模,鼓勵加大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困難的創新型、成長型中小企業投資力度,加快投資進度。

    湖北:對承租國有資産用房的中小微企業租金3個月免收、6個月減半

    2月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括減輕企業負擔、強化金融支持、加大财政支持以及加大穩崗支持四方面。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通知指出,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将通過降低生産成本、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延長合同履行期限、降低檢驗檢測費用及清理拖欠企業賬款等方面内容以減輕企業負擔。

    其中,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鼓勵疫情期間各類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等相關費用,對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金融政策方面,将通過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融資成本、降低擔保費率、提高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給予企業貸款财政貼息支持以及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等方面以強化金融支持。

    其中,在融資渠道方面,中小企業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企業由于還款困難申請展期的,可與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協商,展期3至6個月。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采取信貸支持和債券承銷相結合方式,指導企業用好用足發新還舊政策,多渠道緩解企業經營困境。積極推進拟上市公司IPO、新三闆創新層企業申請精選層輔導驗收工作,采取非現場等靈活高效方式進行輔導驗收等相關工作。疫情期間,加快資本市場線上服務平台建設,組織輔導機構等有關各方加大企業挂牌上市線上培訓力度。

    深圳南山推12條惠企政策:減免企業租金負擔、提供專項金融支撐等

    2月9日,據南山區人民政府官網消息,南山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攜手企業勠力同心共渡難關堅決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專項支持措施》,針對疫情推出12條惠企措施,從減免企業租金負擔、提供專項金融支撐、保障物資穩定供應、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四個方面對企業進行扶持。

    其中,在減免企業租金負擔方面,區政府、區屬國企物業對符合條件的租戶企業,免除2020年2月份、3月份租金;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免租金的園區運營機構,按照實際減免租金的50%予以專項支持,單個園區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等。

    提供專項金融支撐方面,對2020年2月至4月期間,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的企業,按6個月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70%給予貼息支持,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20年2月至4月期間,為轄區企業貸款融資産生的擔保業務提供風險分擔,按最高50%的比例為合作擔保機構分攤風險,最高代償金額3000萬;鼓勵轄區金融機構為受疫情影響企業開發特色金融産品、設置專項信貸額度、給予專項利率優惠、開通審批綠色通道、予以還款展期寬限、減免罰息等支持,對力度較大、效果明顯的,通過2020年專項資金給予支持表彰,並在後續合作中予以優先考慮等。

    受疫情影響 香港市建局指已展開工程項目決定暫時停工或調整進度

    2月10日,香港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發表網志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市建局的業務和運作帶來影響,當局的運作也因而作調整,以盡量減低疫情可能會在社區擴散的風險。其指已展開工程的項目,當中不少建築工友在新春期間回鄉,為免立即返回地盤工作,決定暫時停工或調整工作進度,在評估疫情發展後再調整有關安排。

    而疫情亦影響重建項目推展,他稱,需要暫緩家訪調查工作,相關重建項目的開展日期需要押後,連帶的公衆咨詢及政府審批工作、向受影響業主作出收購及安置租戶等的時間,全部要順延。

    另外,他指出,在樓宇復修業務方面,由于這些樓宇工程具迫切性,故此在疫情發展期間,每宗個案所獲委派的個案主任,以及其他樓宇復修業務的同事,仍然謹守崗位維持辦事處運作,協助業主拟備聘請工程顧問或合資格承辦商的招標文件,以便樓宇如期展開招標程序。

    他補充,據初步統計,當下正在推行的各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包括樓宇更新大行動2.0、消防安全改善資助工程資助計劃、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公用地方資助計劃和「招標妥」樓宇復修促進服務等,在2月份至少有16宗個案的樓宇工程将會招標,以聘請顧問或工程承辦商,涉及約900個單位。這16宗個案的樓宇,全部已收到屋宇署和消防處發出強制驗樓令、維修令或消防安全指示等命令,要求業主在限期前完成有關命令和指示所列明的樓宇工程。

    廣東8條措施: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設施可先行使用土地

    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2月9日公示通知,為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下的自然資源保障服務工作,該廳出台8條措施。

    其中第一條措施明确指出,在省政府公告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期間,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療衛生設施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于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可同步辦理規劃、用地等手續,並在疫情結束後6個月内完善相關手續;屬于臨時用地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在疫情結束後恢復原狀並交還原土地使用者。

    此外7條措施具體如下:

    措施二,要優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療資源、生态環境等在建和新建項目所需用地計劃指標。其中,新建非營利性醫療衛生設施所需用地計劃指標由省統籌解決;其他項目所需用地計劃指標由市、縣統籌優先安排,确有困難的,省将給予支持。

    措施三,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科學合理安排應急疫情防控項目選址,盡量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設施項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态保護紅線,不占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禁止建設區的前提下,可視作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設項目,按符合規劃先行辦理相關手續,在疫情結束後6個月内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修改手續。

    措施四,要積極應對疫情防控形勢下重大基礎設施、民生設施和重大産業項目建設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資源要素保障,穩定海砂供應市場,高質量做好用地用林用海保障服務,推動重大項目復工建設。

    措施五,适當調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含“三舊”改造項目)履約監管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暫不開展實地履約巡查。對于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措施六,推廣不動産登記業務“不見面”的網上辦理模式,引導人民群衆和辦事企業盡可能采取網上預約、線上申請等方式辦理不動産登記業務,加強“互聯網+不動産登記”線上服務,抓緊在本地不動産登記公衆号發布線上申請、預約的操作步驟,指導群衆和企業線上辦理。加大對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凡是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企業、人群的登記業務,一律簡化流程,優先從快辦理。對因疫情防控急需辦理不動産抵押登記籌集資金的,要即到即辦,确保受理當天辦結。

    措施七,對疫情防控相關的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療資源、生态環境等項目辦理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用地報批、“三舊”改造等手續要開通行政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加快組卷上報,提高審查效率,确保在最短時間内辦結。

    措施八,充分發揮廣東省政務服務網和廣東省土地管理與決策支持繫統作用,辦理報省級審核審批的用地預審和選址、用地報批事項,全面推廣網上收件、網上審批和網上出件。對按規定确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可通過在線平台或電子郵件提供電子材料後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補交紙質材料原件。

    通知指出,上述8條措施執行期為自發布之日起至疫情結束,疫情結束後本通知自動失效(政策措施已經明确執行期的,按已規定的期限執行)。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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