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 | 多部委出台疫控項目土地先行、減免企業房租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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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17:46

  • 房地産離不開政策與宏觀經濟、金融大環境。高屋建瓴、大處着眼,才能真正讀懂房地産。

    國務院:通過減免國有物業房租、下調貸款利率等纾解企業困難

    2月1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部署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加強經濟運行調度和調節,更好保障供給。

    據了解,會議提出了若幹要求,如分類有序推動企業復工復産,推動重點醫療防控物資生産企業盡快達産,協調解決設備、人工、資金、原輔料等問題,加強供需精準對接和統一調配,确保一線防控需要;制定方案有序組織務工人員返崗,糾正對外來車輛和人員“一刀切”勸返等做法。

    會議還指出,各地各部門要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專項幫扶機制,纾解企業特别是民營、小微企業困難。如通過減免國有物業房租、下調貸款利率、延期還本付息、完善稅收減免政策等,實施臨時性支持措施。

    此外,會議還提出落實地方“菜籃子”、“米袋子”負責制,加強糧油菜和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産供應;強化煤電油氣運保障,切實保障重要交通幹線及關鍵物流樞紐正常運行;以及各地要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做好用工、土地、資金、用能等保障。

    上海國資委:免除中小企業2個月房屋租金 确保中小企業受益

    2月11日,上海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關于本市國有企業減免中小企業房屋租金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上海國資委提請各監管企業、委托監管單位以及區國資委,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落實企業房屋租金減免政策,幫助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現根據《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制定並印發《關于本市國有企業減免中小企業房屋租金的實施細則》。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獲悉,上述通知的實施主體為上海市市屬、區屬國有企業集團(含委托監管企業)及納入合並報表範圍内下屬企業,适用對象為承租上述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産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非國有中小企業。

    具體措施為,對承租上海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産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中小企業免除2020年2-3月這2個月的租金,對免除2個月租金後仍有較大困難的中小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減免緩收租金,确保中小企業受益。

    此外,按照《鼓勵支持監管企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動擔當作為的若幹政策措施》有關規定,上海市國資委對市屬企業經審定減收的租金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對因落實租金減免政策、嚴重影響經營且超出承受能力的市屬企業,依申請在國資收益專項資金中予以支持。

    自然資源部:節約集約用地 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計劃

    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發布消息稱,就做好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保障工作發布通知稱,要支持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先行使用土地,堅持節約集約用地,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計劃指標。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通知指出,對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态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占用。

    上述土地使用期滿且不需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補辦用地手續。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同時,要做好被占地單位和群衆的補償安置。

    在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計劃指標方面,通知提到,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計劃指標挂賬使用。地方計劃指標不足的,疫情結束後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總形成項目用地批準清單,由國家統一核銷計劃指標。

    通知還強調,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正常用地審批中,要根據防控疫情需要,創新工作方式。要科學合理安排用地,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嚴禁與防控疫情無關的項目搭便車違規用地。

    西安:支持疫情防控項目建設先行用地 可分期繳納土地款

    2月12日晚間,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公告稱,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西安土地市場穩定有序、各項審批服務事項平穩運轉,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平穩發展若幹措施》要求,出台了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十條措施。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獲悉,上述十條措施包括,支持疫情防控項目建設先行用地、調整土地公開出讓方式及時間節點、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允許變更出讓價款繳納期限、順延土地評估和規劃條件有效期、調整履約監管方式、容缺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實施預辦理不動産登記制度及推行網上審批服務。

    其中,對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态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占用。

    使用期滿不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不再補辦用地手續。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

    同時,要做好被占地單位和群衆的補償安置。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應保盡保,計劃指標挂賬使用。

    此外,疫情防控期間,工業、商服、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均采取網上挂牌方式。新出讓土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20%确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内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後,余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本通知發布前已成交尚未簽訂出讓合同的,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可在簽訂出讓合同時直接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一個月内繳納50%,余款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杭州頒發疫情保障服務政策 成交地塊可延期21天簽訂合同

    2月11日,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服務企業穩定發展的通知》,涵蓋要素保障、審批服務、履約監管、企業減負等方面内容。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其中,對于正在挂牌中地塊,各地規劃資源部門可以按照疫情情況和實際需要,暫停網拍;對已經成交地塊,《成交确認書》和《土地出讓合同》的簽訂時間可順延21天,若已經簽訂合同,經申請,出讓金、開竣工時間經申請同樣可以順延。

    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需要緊急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用地,並在疫情結束後6個月内完善相關手續;因疫情防控原因,可以适當延長房屋補償實施方案涉及的凍結公告期限等。

    此外,《通知》還包含統籌資源要素保障、實施審批綠色通道、延長審批許可時效、調整出讓時間節點、調整合同履約要求、減免土地相關費用、優化規劃許可流程、強化征地拆遷保障、提升登記服務水平和深入開展三服務活動等十方面内容。

    國家稅務總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産擴能

    2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幹措施的通知》,從四個方面提出18條相關措施,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要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産擴能。對2020年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台涉及“六稅”“兩費”的十二項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權限範圍内出台的政策,及時優化調整信息繫統,加大内部培訓力度,簡化辦理操作程序,盡量采取網上線上方式向納稅人、繳費人開展政策宣傳輔導,積極加強與發改、工信等部門溝通,确保政策簡明易行好操作,讓納稅人、繳費人及時全面懂政策、會申報,實現應享盡享、應享快享。

    同時,通知還明确要深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切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大力優化現場辦稅繳費服務,營造安全高效便捷的辦理環境;積極調整稅收管理措施,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纾困解難。

    在調整稅收管理措施方面,推出“依法延長申報納稅期限”“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切實保障發票供應”“優化稅務執法方式”“依法加強權益保障”等5項措施,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纾困解難。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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