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發布疫情防控多項舉措 允許土地出讓金延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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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10:31

  • 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全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産、優化審批服務、減輕企業資金壓力、保障規模化畜禽養殖等設施農業用地、高效開展企業不動産登記服務等六項舉措。

    觀點地産網訊:2月12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全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産、優化審批服務、減輕企業資金壓力、保障規模化畜禽養殖等設施農業用地、高效開展企業不動産登記服務等六大項舉措,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再順延3個月。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在優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方面,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應急“一級響應”期間,對疫情防控和治療急需的醫療衛生設施建設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等用地,可先行使用。

    通知也指出,全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産,可預支省重大産業項目用地指標。對納入2019年省重大産業項目庫且用地報批條件成熟的,可提前申請預支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各設區市主管部門于2月20日前匯總後統一報送省自然資源廳。

    此外,拓展中小企業用地空間。各地要按照要求,積極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加快低效用地再開發。支持鼓勵各地建設小微企業園,對利用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建設小微企業園的,增存挂鈎指標獎勵比例由3:1調增為2:1。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鼓勵企業利用周邊存量建設用地改擴建。有序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用地。

    在優化審批服務、調整履約監管方面,通知指出,調整土地交易和履約監管要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各地可适當調整土地出讓時間節點,終止或中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補充公告》和相關信息應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繫統發布,中止後交易相關時間節點順延。

    而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約定簽訂《成交确認書》《土地出讓合同》或繳納出讓金的,經申請可以延期至疫情消除後簽約、繳納,不收取滞納金,不記入企業誠信檔案。疫情防控期間,暫不開展實地履約巡查,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不計入違約期並不收取違約金。

    全面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方面,允許土地出讓金延期繳納。疫情防控期間,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對急需開工建設的醫療疾控、民生保障、擴大有效投資(房地産項目除外)等項目,土地出讓金可以延緩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内繳納。

    此外,減免國有土地租金。積極推行“先租後讓”供地,疫情防控期内可暫緩交納土地租金。租賃國有土地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企業,可申請減免土地租金。

    關于高效開展企業不動産登記服務,通知提出,一是即收即辦。全力推進“互聯網+不動産登記”,引導企業通過“網上辦、掌上辦”方式申請辦理;設立企業不動産登記綠色通道,積極做好復工復産企業不動産登記業務咨詢與指導,及時研究解決不動産登記中的問題等。

    二是減少環節。實施企業不動産登記“一件事”便利化行動,優化稅費繳納方式。對同一權利人的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等相關聯登記事項,實行“一並申請、一並受理與審核、同步出證辦結”。小微企業一律免收登記費。

    三是優化抵押登記服務。做好企業融資、轉貸、續貸或展期等涉及的不動産抵押登記辦理,通過與銀行建立的“抵押登記+金融信貸”聯辦機制,實行“網上辦、一次不用跑”,進一步縮短抵押辦理時間,實現審貸放貸與抵押登記無縫對接,避免“過橋資金”,幫助企業降本減負。支持企業以不動産抵押物余額設定再次抵押,依法辦理不動産余額順位抵押登記,助推企業增加抵押融資規模。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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