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發布《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佛山市存量房網上交易規則的通知》,詳細規定了二手房交易規定。該規則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觀點地産網訊:2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發布《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佛山市存量房網上交易規則的通知》,詳細規定了二手房交易規定,其中包括要求房産經紀人需核實賣方身份信息及真實意願、核實買方身份信息及購房資格,買賣雙方網簽合同有效期最長不超過90天等。
《通知》指出,買賣雙方經房地産經紀機構促成的交易或買賣雙方自行達成的交易,都應當通過市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建設的存量房網上交易簽約繫統(下稱“存量房網簽繫統”)簽署存量房交易合同,辦理交易手續。
房地産經紀人員應當進行實名登記,定期參加培訓,申請賬号後方可使用存量房網簽繫統。個人使用存量房網簽繫統的,應當先通過實名認證核實身份後方可注冊賬戶。
産權人可選擇一家或者多家房地産經紀機構發布房源信息,也可自行發布房源信息。
買賣雙方應當通過存量房網簽繫統設置經雙方協商一致的網簽合同有效期,有效期最長不超過90日。在有效期内,存量房網簽繫統将限制對該存量房再次交易,逾期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網簽合同自動失效。經紀合同到期後,相關委托事項同時終止,房地産經紀機構通過存量房網簽繫統發布的該房源信息将自動撤下。
該規則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