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關于允許商業和辦公用房等存量房改造為租賃住房的通知》。
觀點地産網訊:4月22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關于允許商業和辦公用房等存量房改造為租賃住房的通知》。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悉,《通知》提出,武漢部分區域将允許商業和辦公存量用房改造為租賃住房。
改造範圍包括,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開發區(不包含漢南區)、市東湖生态旅遊風景區、東西湖區金銀湖、金銀潭、吳家山片、江夏區紙紡、廟山、大橋、藏龍島片、長江新城近期起步區、武漢新港空港綜合保稅區、武漢陽邏經濟開發區。
在上述範圍内,已建成閑置低效的商業、辦公、廠房等非住宅存量房屋,可以改造為租賃住房。
《通知》稱,商辦用房改為租賃住房,不得改變基地原有建設用地規劃性質、房屋類型和建築容量控制指標,改建項目不得分拆确權、分拆轉讓、分拆抵押、分割銷售、以租代售。改建租賃住房的運營、管理遵照對租賃住房有關管理工作的規定,納入全市住房租賃管理繫統統一監管。
另外,該通知自5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