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傳訊令狀,原告人尋求聲明Active Success于去年9月25日發出的銷售通知無效,並沒有法律效力。保利置業認為該銷售通知有效,並正就原告人展開法律程序一事征詢法律意見。
觀點地産網訊:5月11日,保利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表示,公司接獲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所出具關于針對被告人的高等法院案件2020年第467号訴訟項下的傳訊令狀。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獲悉,于今年5月8日,Active Success Consultants Limited及保利置業(香港)有限公司,和保澳置業一人有限公司(統稱“被告人”),接獲代表蕭德雄和Best Attitude International Limited(統稱“原告人”)的律師針對被告人的高等法院案件2020年第467号訴訟項下的傳訊令狀。
據了解,保利香港為保利置業的全資附屬公司,保澳為保利香港全資附屬公司,而Active Success為保澳全資附屬公司。
根據傳訊令狀,除其他外,原告人尋求聲明Active Success于2019年9月25日發出的銷售通知(在該公布中定義)無效,並沒有法律效力。
保利置業表示,公司認為該銷售通知有效,並正就原告人展開法律程序一事征詢法律意見。公司将于适當時候就上述事項另行作出公布。
此前報道顯示,2019年9月25日,保利置業公告稱,Active Success向Best Attitude發出銷售通知,要求其在股東批準出售後按代價向保澳收購銷售股份(即Active Success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及銷售貸款款(即Active Success于完成日應付保澳的所有貸款及預付款項)。
公告顯示,Active Success持有項目公司勝鴻發展有限公司30%股權。勝鴻發展有限公司持有一物業,即澳門一地段,面積約為56,592平方米,位于路環島,毗鄰田畔街,物業登記局注冊編号為6150。
此外,項目公司余下70%股權由獨立第三方Best Attitude持有。
近日,澳門政府已收回並重新持有該物業。澳門政府收回該物業一事構成股東協議所載的觸發事件,故Active Success有權要求Best Attitude按代價向保澳收購銷售股份及銷售貸款。
待完成後,Active Success将不再為集團附屬公司,其損益和資産及負債亦不再並入集團綜合财務報表,而公司亦不再持有項目公司任何權益。
保利置業表示,集團拟使用出售所得款項為集團日後其他潛在投資機會及/或一般營運提供資金。
另于2019年9月12日,保利置業已獲全額償付其對項目公司作出的37.5億港元投資額。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