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光谷與中電财務訂立補充協議 提高日結算余額上限至6.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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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12:47

  • 根據第二份補充金融服務協議,資金結算余額(存款額)每日最高結余須由人民币1.6億元(相當于約1.75億港元)調整為人民币6.5億元(相當于約7.11億港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止,為期三年。

    觀點地産網訊:5月19日,中電光谷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與中國電子财務有限責任公司訂立第二份補充金融服務協議,以修訂現有上限及為截至2023年6月25日止3個年度設立新年度上限。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2017年9月27日及2019年11月13日,中電光谷與中電财務分别訂立金融服務協議及補充金融服務協議,中電财務根據金融服務協議向該集團提供若幹存款服務。

    此次的公告表示,鑒于中電光谷的業務發展及預計該集團閑置現金及現金結余的增加,董事估計,現有上限(即補充金融服務協議項下資金結算余額每日最高結余)将無法滿足該集團相關期間對存款服務需求的增加。

    此外,金融服務協議(經補充金融服務協議補充)項下的存款服務,如不延長有關期限,将于2020年9月26日到期。因此,5月19日,中電光谷與中電财務訂立第二份補充金融服務協議,以修訂現有上限及為截至2023年6月25日止3個年度設立新年度上限。

    根據第二份補充金融服務協議,資金結算余額(存款額)每日最高結余須由人民币1.6億元(相當于約1.75億港元)調整為人民币6.5億元(相當于約7.11億港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止,為期三年。

    此外,根據第二份補充金融服務協議,就中電财務将提供貸款服務的信貸融資金額須修訂至最高人民币15億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止,為期三年。

    中電光谷表示,考慮到中電财務就金融服務協議、補充金融服務協議及第二份補充金融服務協議項下的存款服務、貸款服務及其他金融服務提供的利率及/或收取的費率等同或優于中國主要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就同類型金融服務向該公司提供及/或收取者,董事會認為,金融服務協議、補充金融服務協議及第二份補充金融服務協議項下的交易已經及将會使該集團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審校:鐘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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