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集團回復問詢函:因借款事項7.24億壞賬準備計提充分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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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20:07

  • 公司于2016年11月向安遠控股公司提供11.6億元融資支持的行為充分考慮了項目潛在價值、項目既有現狀、合同履行情況、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等項目具體情況,旨在于更有效地推動項目進展。

    觀點地産網訊:6月12日,杭州濱江房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2019年年報的問詢。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深交所的問詢函主要涉及濱江集團壞賬準備、拆借款、經營現金流量淨額三大問題。

    其中,針對年報顯示,濱江集團于2016年11月向安遠控股公司借出資金11.6億元,因項目未能推進,上述款項至今未收回,濱江集團對上述應收款項計提了7.24億元的壞賬準備。

    深交所希望濱江集團說明向安遠控股公司借出大額款項是否履行了相應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結合借款條件、履約保障措施等事項說明上述借款決策是否足夠審慎,並結合拟合作項目的具體情況說明借款的合理性。

    濱江集團回復稱,公司于2016年11月向安遠控股公司提供11.6億元融資支持的行為充分考慮了項目潛在價值、項目既有現狀、合同履行情況、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等項目具體情況,旨在于更有效地推動項目進展,故公司認為所作出的上述借款決策是審慎合理的。

    其為上述11.6億元融資支持的的履約保障措施包括以多家公司的股權以及多家水電公司的電費收益權進行質押;還有多個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此外包括不動産抵押。

    針對借款壞賬準備,濱江集團稱,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對安遠控股公司11.60億元債權根據謹慎性原則預計的可收回金額為436,207,132.93元,公司根據預計的可回收金額與債權總額之間的差額計提了壞賬準備723,792,867.07元,壞賬準備計提充分且金額合理。

    此外,公司與安遠控股的合作事項采取多項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嚴格履行内部決策程序、提供資金的風險控制、履約過程的内部控制、積極推進項目後續進展。

    其中提到:目前,公司在執行階段與安遠控股及相關債務人、其他債權人溝通協調,重點争取項目城市更新的繼續推進,力求在符合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實現債務重組。

    但鑒于項目工作停滞繫因安遠控股公司實際控制人涉嫌單位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故公司前期未就該事項建立懲戒機制。

    審校:鐘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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