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放寬落戶要求 福州、廈門縮短社保年限和取消連續居住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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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10:26

  • 《措施》共有探索實施促進城鄉就業創業的落戶政策,全面放開先進模範人物和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戶限制,進一步放寬放開重點城市落戶政策,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等13條。

    觀點地産網訊:6月28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現結合福建省實際,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若幹措施》(下稱:《措施》)的通知。

    觀點地産新媒體翻閱獲悉,《措施》共有探索實施促進城鄉就業創業的落戶政策,全面放開先進模範人物和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戶限制,進一步放寬放開重點城市落戶政策,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等13條。

    在“全面放開先進模範人物和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戶限制”方面,《措施》提及,經認定的省級高層次人才(特級和A類、B類、C類),以及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據本人意願,在居住地或者就業地落戶,允許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遷。支持各地在全省已放開技術工人在就業地落戶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推出促進技能人才集聚的落戶政策。

    在“進一步放寬放開重點城市落戶政策”方面,《措施》指出,福州市轄區、廈門市縮短參加城鎮社保年限,取消連續居住年限要求,在原有政策規定基礎上,适度放寬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規定條件。

    其中,福州市轄區對參加城鎮社保年限要求不超過2年;廈門市區分島内、島外制定梯次化落戶政策,對參加城鎮社保年限要求不超過3年,放寬放開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遷落戶。平潭綜合實驗區以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為依據,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在“保障農民土地權益”方面,《措施》提及,全面完成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實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備案制度,對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保留其組織成員資格。加快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确權登記頒證工作步伐,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确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後,按照相關規定,保留應享有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等各項惠農政策。

    此外,在“完善城鎮建設用地建設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挂鈎政策”方面,《措施》指出,優先保障進城落戶人口住房用地,合理安排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用地、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和必要産業用地,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審批開辟“綠色通道”,單獨組卷,單獨報批,應保盡保。對盤活的存量土地優先用于農業轉移人口的項目用地。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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