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達75億退出幸福人壽與“以房養老”五年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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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23:38

  • 雖然幸福人壽因近幾年業績波動大而備受市場關注,但其更早幾年的關鍵詞其實是“以房養老”。

    觀點地産網 保險股迎來了進入“三伏天”里的首次大漲。

    截至7月20日下午收盤,滬深市場的新華保險、天茂集團雙雙漲停,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太保等漲幅均超5%。港股市場的中國信達也實現了6.76%的紅線飙升。

    熱熱鬧鬧的資本市場中,先是銀保監會宣布接管天安财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财保、新時代信托和新華信托六家機構,再有中國信達披露完成對幸福人壽的退出,到誠泰财險背後的清華紫光集團大舉進軍保險業,市場和媒體的關注點幾小時一換。

    已經很久沒有人提起幸福房來寶和“以房養老”了,無論是地産業,保險業,亦或是養老産業。信息噴發的時代,一切都在加速,下一個熱點随時登頂各種熱搜榜單,人們的記憶能力從長變短,日益健忘。

    中國信達75億元退出幸福人壽

    中國信達對幸福人壽的退出並非新鮮事。

    為聚焦主業、優化整合子公司資源,早于中國信達2018年度股東大會上,轉讓幸福人壽股權以及相關授權便提上了日程。2019年10月,中國信達正式在上海聯合産權交易所上挂牌了幸福人壽5,165,985,442股股份(占總股本的50.995%),轉讓底價為75億元。

    據彼時公告披露,幸福人壽全部股權于交易基準日的評估值為136.61億元,拟轉讓股權的評估值約69.67億元,要求采用一次性支付,保證金15億元。由此計算,本次交易的溢價率為7.65%——在中國信達長達13年的入股面前,這個溢價率只能說並不太高。

    公開資料顯示,幸福人壽是一家全國性專業壽險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由中國信達、三胞集團、陝西煤業化工集團等企業聯合出資,提供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保險和養老保險在内的風險保障解決方案和投資理财計劃。其中,中國信達作為控股股東,三胞集團等企業作為中小股東。

    幸福人壽的成立原繫問題機構救助,雖然在十余年的經營管理中逐漸在保險行業站住了腳跟,但卻與中國信達“不良資産經營”的主營業務越走越遠,能為後者提供的收入回報也逐漸降低。

    這與幸福人壽的業績波動息息相關。2017年至2019年,幸福人壽的股東權益分别錄得82.34億元、46.66億元、51.38億元,整體波動幅度很大。在2018年,幸福人壽以68億元虧損位列壽險公司之首;2019年,其淨利潤僅為7600萬元。

    作為國内四大不良資産管理公司之一,中國信達需要圍繞問題資産投資和問題機構救助,化解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不良資産風險,力求實現“穩中求進”。截至2019年末,其錄得總資産1.51萬億元、同比增長1.2%,歸屬公司股東淨利潤130.5億元、同比增長8.4%,平均總資産回報率(ROA)1%,同比上升0.18個百分點。

    這樣的成績是可喜的,但對于中國信達這樣的“大象轉身”來說還遠遠不夠。重組並購對中國信達來說是家常便飯,資産優化亦是如此。

    從2019年6月提上議程到2020年7月正式成交,中國信達的抽身而退花費了将近一年。通過最新的企業公告,我們得知,清華紫光集團控股的誠泰保險以44.12億元對價受讓30.39億股股份,持股30%;來自東莞的國資公司東莞交投集團以30.88億元對價受讓21.27股股份,持股20.995%。

    至此,幸福人壽迎來了新一輪的整合發展機遇——誠泰保險作為一家财險公司,主營财産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再保險業務。當壽險疊加财險,無疑在業務協同、産品合作、牌照共享上存在積極影響。

    一位不願具名的保險業内人士向觀點地産新媒體透露,誠泰保險注冊地址位于雲南,體量僅相當于幸福人壽的六分之一,無論是從戰略布局還是業務協同來說,後者分散于全國22個省級機構對于誠泰保險來說都相當具備吸引力。同時,對誠泰保險持股33%的紫光集團曾申請設立中青人壽、申請壽險牌照,但至今未獲銀保監會批復。通過參股幸福人壽,壽險牌照這一短闆有了補救的機會。

    至于東莞交投在本次交易中的角色,因其主營業務為交通運輸,市場猜測或與财務性投資有關。

    “以房養老”五年瓶頸

    雖然幸福人壽因近幾年業績波動大而備受市場關注,但其更早幾年的關鍵詞是“以房養老”。

    那曾是幸福人壽的一段高光時刻——2015年3月,随着原保監會發布關于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批復,國内首個“以房養老”保險産品正式出爐。

    保險行業天然與人口老齡化密不可分。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内地的城鎮化也實現了爆發式的增長,“以房養老”這一名詞頻繁見諸于政策草案讨論和媒體報道。在早年的讨論中,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産權權屬劃分、收房後如何退出等話題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公開資料顯示,以房養老(Reverse Mortgage),同時亦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産權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後,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為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

    “60歲前人養房,60歲後房養人”。2013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明确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4年7月1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試點實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

    具體到保險公司試點資格方面,需滿足7個條件,如已開業滿5年、注冊資本不少于2億元、能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進行合理定價等。

    多家保險公司獲得了試點資格,但截至2018年7月底,只有幸福人壽開展了業務,共有99戶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簽約意向客戶201單(141戶),其中北京、上海、廣州三地的保單數占總數的80%。

    2018年8月,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擴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展範圍的通知》,從2018年8月起,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推廣至全國範圍。

    這並未取得顯著成效。據《國際金融報》報道,截至2019年9月底,彼時的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南京、大連、蘇州、杭州這8個城市累計承保138戶(203人),平均投保年齡71歲,人均月領養老金7430元,最高一戶月領超過 3萬元。

    而在互聯網的記憶中,2018那一年,“騙局”“李鬼”“錢房兩空”等成為了“以房養老”相關報道中的關鍵詞。如中安民生非法集資案,一些本應安享晚年的高齡老人遭遇了房産被抵押、公證無效等情況,既失去了每月應領的“保險金”,也失去了唯一的住所。

    對此,幸福人壽相關人士曾公開表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本身就是小衆業務,因為年齡不合适、房子不合适、涉及主體多、傳統觀念不認同、保險公司經營能力有待提升等原因,前來咨詢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家庭大部分未投保。

    五年時光飛逝,在幸福人壽的官網上已經無法檢索到“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這一産品。在個人産品和團體産品中,分紅壽險産品依然占據了半壁江山。

    時至2020年5月,兩會通過國内首部《民法典》,明确新增了“居住權”這一用益物權,将房屋的“居住”使用屬性單獨規定為一項物權,並設置了20年的期限。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這一制度有助于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只要居住權人不去世,購買人将無法取得房屋居住權。”

    然而,就土地使用期限問題,《民法典》對自動續期僅提出了大致解釋:以住宅為例,續期費用的繳納或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這意味着以後會出台配套的細則法則。”

    “艱難困苦,玉汝于成”。 “以房養老”困于瓶頸期已有5年,今後的道路也還很漫長。

    撰文:何凱玲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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