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廣州開展不動産跨境抵押登記,試點允許港澳居民将其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購買的自住住宅抵押給港澳銀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購房。
觀點地産網訊:9月2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行動方案》,圍繞推動廣州期貨交易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落地,以及開展不動産跨境抵押登記,試點允許港澳居民将其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購買的自住住宅抵押給港澳銀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購房等方面,提出66條具體措施。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方案》提出,廣州需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和平台建設。推動廣州期貨交易所落地,加快推動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在南沙區設立經營機構;推動在南沙區設立港澳保險服務中心,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並持有港澳保單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售後服務。
《方案》指出,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新設内地法人總部、分支和專營機構等方式在廣州地區拓展業務。支持境外銀行在廣州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業銀行與外資機構合資在廣州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和理财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廣州設立理财子公司、金融資産公司及其專業投資子公司;鼓勵外資在廣州投資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
此外,支持在廣州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探索研究在廣州試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跨境業務。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廣州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廣州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支持廣州地區證券金融機構開展並購重組和海外業務,積極開發多樣化差異化的金融産品、金融工具,創新跨境投融資産品,打造具有國際競争力的一流投資銀行。
《方案》另一重要内容是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廣州将支持駐穗地區銀行根據廣東省銀行展業自律機制推選的優質企業名單,針對名單内企業,憑其提交的支付指令,直接為其辦理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人民币結算業務,以及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跨境融資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等資本項目收入資金境内支付使用。
根據《方案》顯示,支持廣州地區銀行在宏觀審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區的機構或項目發放跨境貸款。支持港澳銀行在穗分支機構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貸款服務。支持廣州開展不動産跨境抵押登記,試點允許港澳居民将其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購買的自住住宅抵押給港澳銀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購房。
《方案》亦提出,推進穗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支持規範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引導港澳地區及海外各類社會資金,穩妥有序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基礎設施建設、現代産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支持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有序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開展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征信産品等多方面合作。逐步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推動人民币在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
《方案》強調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擴大跨境金融區塊鍊服務平台試點範圍,持續推動移動支付在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醫療、智慧養老等大灣區城鄉重點領域深度應用,穩妥推進大灣區公共交通等領域跨境支付的便利化措施,不斷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更專業、更優質、更安全的金融産品和金融服務。支持在廣州推進境外人員境内移動支付試點。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