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提請王偉華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及時、真實、準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觀點地産網訊:9月4日,深圳交易所發布了關于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财務總監王偉華的監管函。
函中提到,王偉華自2020年3月20日起擔任泰禾集團财務總監。2020年4月30日,泰禾集團披露2019年度主要經營數據,預計2019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82,732萬元,同比下降67.62%。
6月13日,泰禾集團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經審計淨利潤為46,644萬元,較2019年預計淨利潤減少36,088萬元,差異率為43.62%,較2018年經審計淨利潤減少20.88億元,同比下降81.74%。泰禾集團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經營數據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
監管函指出,王偉華作為泰禾集團的财務總監,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並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深交所提請王偉華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及時、真實、準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