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泛海控股接受關聯方無息财務資助,金額超過300萬元且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絕對值0.5%。但泛海控股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
觀點地産網訊:9月8日下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關于對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具體而言,泛海控股于2019年10月12日公告稱,2018年初接受關聯方無息财務資助余額3.31億元,2018年底接受關聯方無息财務資助余額42.38億元。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核查,截至2020年5月18日,接受關聯方無息财務資助余額為3.5億元。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因泛海控股接受關聯方無息财務資助,金額超過300萬元且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絕對值0.5%。但泛海控股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
因此,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和第四十八條的相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現對你公司予以警示,将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泛海控股方面表示,公司高度重視決定書涉及事項,已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繫統學習。日後,公司将以此為戒,切實提高規範運作意識,並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進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