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 | 調整土地出讓收入支持鄉村振興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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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16:44

  • 房地産離不開政策與宏觀經濟、金融大環境。高屋建瓴、大處着眼,才能真正讀懂房地産。

    中辦、國辦: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 優先支持鄉村振興

    9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動了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但直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偏低,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持作用發揮不夠。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拓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資金來源,現就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提出意見。

    在總體目標上,《意見》指出,從“十四五”第一年開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至于重點舉措,《意見》提出五點要求,包含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做好與相關政策銜接;建立市縣留用為主、中央和省級适當統籌的資金調劑機制;加強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資金的統籌使用;加強對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資金的核算。

    東莞: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由120萬降至90萬 二套房為50萬

    9月23日,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的通知》,自2020年10月19日起,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作出了調整。

    其中,在調整最高貸款額度方面,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120萬元調整為90萬元,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調整為50萬元。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通知》增加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公積金的條件,購買外市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産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提取。另外,還将停止受理物業管理費提取。

    該通知有效期三年,由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有效期内可根據實際情況及管理需要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出調整。

    長春樓市調控:首套房貸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套不低于40%

    9月23日,長春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城市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通知》。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經長春市政府同意,現就落實城市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有關事項通知,涉及七個方面,包括加強住房用地供應管理、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方式、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繼續實施商品住房價格指導、調整商品住房信貸政策、進一步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以及加強輿論引導。

    其中,關于調整商品住房信貸政策,通知指出,購買首套商品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購買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發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貸款。

    此外,住房用地供應管理方面,将提高新增國有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供應比例,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規模和時序,優先滿足住宅用地需要,本年度住宅用地供應同比增長10%以上。

    在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方式上,部分區域采取“限房價、競地價”“限自持、競地價”方式出讓住宅用地。限自持項目是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取得土地上建設的租賃住房,在自持期限内用于住房租賃經營,不允許上市交易,産權歸房地産開發企業所有。

    對于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通知表示,采取多種方式籌集租賃住房房源,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市政府成立國有住房租賃公司,采取集中建設方式,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給。

    同時,将繼續實施商品住房價格指導。首次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不得高于同類地段商品住房價格,非首次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不得高于首次申報的商品住房價格。

    上海落戶新政:交大復旦同濟華師大應屆畢業生可直接落戶

    9月23日,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站發布《2020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辦法中明确提出,将之前“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為試點,探索建立對本科階段為國内高水平大學的應屆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可直接落戶”的政策,範圍擴大至在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在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包括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因此這四所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直接落戶,不包括華東理工大學。

    此外,《辦法》中還提到“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

    天津拟修訂居住證管理辦法 積分落戶申報指導分值調整為110分

    9月22日,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對《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修訂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30日。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現行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自2016年開始實施,有效期到今年12月31日。

    如今,為了更好地适應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市有關部門對政策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修訂版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新修訂的《征求意見稿》将積分落戶申報指導分值由140分調整為110分,並進一步明确了居住證的申領、管理、積分、落戶等條款内容。

    此外,修訂後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5年12月31日廢止。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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