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環球:郭曉群等人不符合股東特别大會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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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0 20:08

  • 郭曉群、陳佩雄及王鵬英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投票權(除郭曉群于2020年8月7日收購的2,000股股份外)将不符合于股東特别大會的投票資格。

    觀點地産網訊:1月10日晚間,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2021年1月7日舉行的股東特别大會續會投票表決結果。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于股東特别大會上,一名股東就郭曉群、陳佩雄及王鵬英的投票資格提出反對,稱彼等的所有股份(不論由彼等本身或其代名人持有)于股東特别大會上不應被計算在内。

    公告披露,股東特别大會主席黃雪輝聽取股東特别大會上發言人士的意見後,經咨詢顧問及基于主席所知資料,主席宣布彼将根據公司章程第74條行使其權利,宣布就股東特别大會之決議案,郭曉群、陳佩雄及王鵬英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投票權(除郭曉群于2020年8月7日收購的2,000股股份外)将不符合于股東特别大會的投票資格。

    根據康宏環球資料,合共4,808,758,800股股份被視為由郭曉群、陳佩雄及王鵬英直接或間接持有及須剔除。因此,股東特别大會已剔除該等股份涉及的投票權。

    此外,公告表示,康宏環球無法确定大會上股東持有的其他股份是否郭曉群、陳佩雄及王鵬英間接持有。由于剔除(或計入)就郭曉群、陳佩雄及王鵬英間接持有的其他股份並不影響股東特别大會提呈的決議案結果,為免因作進一步調查而延遲公布股東特别大會的決議案結果,固未有剔除該等股份。

    于股東特别大會上,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就6,615,552,136股股份進行表決。該等股份中,康宏環球堅信1,085,280,000股股份由陳佩雄實益擁有。時間關繫,改公司未能對此作出明确确定。為了盡快公告投票表決結果,由于剔除(或計入)該等1,085,280,000股股份並不影響于股東特别大會提呈之決議案結果,該公司並未從香港中央結算表決的6,615,552,136股股份中剔除1,085,280,000股股份。

    已出席股東特别大會並于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提呈決議案的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為8,187,233,487股(並無剔除本公司並不知悉就郭曉群、陳佩雄及王鵬英間接持有的該等股份,此舉純粹為了股東特别大會投票表決結果之順利刊發,但無損主席在股東特别大會上關于該等股份将不予計算的決定)。

    除上文所載,概無任何股東就股東特别大會續會通告所載之建議決議案進行投票之限制,亦無股東須就有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随後,康宏環球在公告中載明了本次股東特别大會提呈的決議案表決結果。其中,動議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83(5)條,罷免陳志宏、吳荣輝、陳麗兒、葉怡福、冼健岷、陳士斌、潘鐵珊、傅邝穎婷、白偉強、甄達華、王利民于該公司的董事職務的議案分别獲得40.92%、41.69%、99.63%、40.92%、40.92%、40.92%、41.69%、40.91%、40.91%、40.91%、99.63%的贊成票。

    由于超過50%票數表決贊成有關罷免陳麗兒及王利民為該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故有關決議案已于股東特别大會獲通過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

    據悉,此前有媒體發布,康宏環球一群聲稱股東于2021年1月7日召開股東大會,並委任馬時亨、石禮謙、郭曉群、譚禮甯、Habibullah Abdul Rahman和Terence Shu-Yuen Cheng下為該公司董事:

    同日,康宏環球還發布公告提到,指稱股東大會(如有舉行)並非根據公司憲章和開曼群島法律下有效舉行的公司會議,指稱被委任人士並未被有效委任為公司董事。這些指稱被委任人士並沒權力約束該公司,當中任何一人指稱代表公司采取的任何行動均屬非法及欺詐性。

    審校:鐘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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