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上限22.26億摘溫州商住地 競配人才住房5.46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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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1 15:40

  • 該地塊位于金海二道、濱海十五路,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業、餐飲、娛樂用地,出讓面積11.8萬平方米,綜合容積率1.5-2.9,建築面積34.2萬平方米,出讓起始價17.1億元。

    觀點地産網訊:1月21日,據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披露,經過299輪競價,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園區C-10地塊順利入市,由溫州悅錦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新城)以上限價格22.26億元+競配人才住房面積5.46萬平方米競得,成交樓面價6506元/平方米,溢價率30.11%。

    該地塊位于金海二道、濱海十五路,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業、餐飲、娛樂用地,出讓面積11.8萬平方米,綜合容積率1.5-2.9,建築面積34.2萬平方米,出讓起始價17.1億元,起始樓面價5000元/平方米,設定地價上限價格為22.26億元,最高競報面積32.2萬平方米。

    根據出讓規劃,地塊将按二星及以上綠建標準設計,實行裝配式建築和住宅全裝修(全裝修價格≥1000元/平方米)。其中,住宅區應結合慢行繫統設置不少于3個獨立組團,物業用房分别按組團、規定比例單獨設置;商業建築須集中布置在地塊西側或南側。

    政策性住房(人才住房)應相對集中、五層以上、隔層布置的原則,以幢為單位布置(不足一幢的,按一幢樓内縱向布置),應與該地塊内商品住房同品質(包括但不限于建築品質、標準戶型、落位),套型面積要求90平方米的占比60%、120平方米的占比30%、140平方米的占比10%,設計戶型建築面積可在2%範圍内上下浮動;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12個月内以指定價格[戶型建築面積90、120、140平方米分别按照備案價(核定價)的70%、60%、50%确定(不含全裝修價格)]銷售給市政府、浙南産業集聚區管委會指定銷售對象(人才)。

    政策性住房(人才住房)逾期未完成銷售的,由市政府、浙南産業集聚區管委會指定單位以上述價格標準加全裝修價格一次性予以回購。

    政策性住房(人才住房)銷售後,按《關于印發<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並舉實施辦法>的通知》(溫委辦發〔2019〕70号)規定進行管理[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流通、不得辦理抵押貸款(用于購買本套住房的公積金和商業按揭除外)。

    另據觀點地産網此前報道,2020年12月31日,凱迪控股以總價26億元競得同位于溫州市龍灣區的溫州市核心片區開發區西單元D-03a、D-03b、D-05地塊,樓面價7387元/平方米,溢價率12.07%。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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