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物業調整上市募資用途 尚未動用募資淨額為51.184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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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21:41

  • 保利物業建議,将用于增值服務用途的所得款項比例由15%提升至35%;用于戰略投資、並購戰略聯盟及擴大物業管理及增值服務業務規模等的所得款項比例由57%下調至37%。

    觀點地産網訊:4月1日,保利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發布2則公告,有關更改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用途及持續關連交易。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保利物業董事會建議對招股章程中全球發售所得款項原定用途範圍及分配比例進行如下調整,将用于增值服務用途的所得款項比例由15%提升至35%。

    此外,将用于“戰略投資、並購,進一步發展戰略聯盟及擴大物業管理及增值服務業務規模,其中包括收購或投資從事物業管理或增值服務相關業務的公司,或與該等公司合資合作,以及與業務合作夥伴共同投資相關産業基金”的所得款項比例由57%下調至37%。

    同時,考慮到信息科技發展迅速及叠代更新較快,原所得款項用途的細分項使實務操作受限,故保利物業建議将升級數字化及智能化管理繫統的原有細分項取消,並整合修訂為“升級本集團的數字化及智能化管理繫統,其中包括購買及升級硬件以搭建智慧終端設備及物聯網平台,構建及開發内部信息共享平台及數據庫、招聘及培養專業及技術人員以及信息管理團隊、以及開展與本集團業務相關的創新應用等”,以在動用資金方面提供更大的靈活性。

    截至公告日,保利物業已使用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約9980萬港元,尚未動用所得款項淨額約51.184億港元。

    另外,保利物業的另一則公告顯示,保利物業的全資附屬公司保利商業物業(作為承租人),與保利發展控股(作為業主方)訂立《保利發展物業租賃協議》;與廣州睿馳(作為業主方)訂立《睿馳物業租賃協議》。

    上述租賃協議項下的標的物業為保利國際廣場、廣州保利中心、保利天慕廣場,其中,保利商業物業将于《保利發展物業租賃協議》生效日期後十五天内一次性支付人民币約8.08億元。剩余租金于租賃期限内總額約為人民币1.49億元,于三年内分期支付。

    保利商業物業将于《睿馳物業租賃協議》生效日期後十五天内一次性支付人民币約4700萬元。剩余租金于租賃期限内總額約1100萬元,于三年内分期支付。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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