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與碧桂園服務簽訂物業租賃、商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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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21:2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集團根據物業租賃框架協議自碧桂園服務應收的租金收入之建議年度上限分别為1.43億元、2.95億元、4.39億元。

    觀點地産網訊:4月13日,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披露與碧桂園服務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即物業租賃框架協議及商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于2021年4月13日(在交易時段後),碧桂園與碧桂園服務訂立下列2021年框架協議:物業租賃框架協議,據此,集團成員公司(作為出租方)可根據物業租賃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不時就出租物業與碧桂園服務的成員公司(作為承租方)訂立個别租賃合約,年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以及商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據此,集團成員公司可根據商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不時就提供商業管理服務與碧桂園服務的成員公司訂立個别服務合約,年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關于物業租賃框架協議,碧桂園向碧桂園服務出租物業,包括辦公場地、商鋪、停車場等。根據物業租賃框架協議簽訂的個别租賃合約租賃期自其租賃起算日起計不得超過10年。租金須由承租方以固定租金形式支付予相應出租方(根據具體租賃物業于簽訂租賃合約時的狀況,提供一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免租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該集團根據物業租賃框架協議自碧桂園服務應收的租金收入之建議年度上限分别為1.43億元、2.95億元、4.39億元。

    至于商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碧桂園向碧桂園服務提供商業策劃咨詢、招商、營運及企劃服務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集團根據商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向碧桂園服務應付的服務費的建議年度上限(不含稅)分别為4.2億元、4.5億元、4.8億元。

    2021年框架協議的理由及裨益。碧桂園方面認為,基于集團整體業務發展戰略考慮,集團将更加聚焦地産開發、機器人及現代農業三大核心業務,在商用物業上希望能夠降低市場波動風險,獲得長期穩健的租金回報,提升運營效率及經營效益,實現集團商用物業的保值增值。碧桂園服務為中國領先的以住宅為主要業态的綜合物業管理服務提供商,業務範圍廣泛,主要從事物業管理服務及增值服務。憑藉其專業知識、優質服務及具競争力的價格,碧桂園服務集團成為集團常用的商用物業服務供應商。

    透過訂立2021年框架協議,結合碧桂園服務靈活的運營模式及全面的服務,集團能夠向顧客提供高品質服務體驗,向租戶提供有效的管理服務,實現集團在商用物業上的經營管理目標。同時,公司商用物業大多為住宅底商及配套商業,本次交易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管理半徑及管理成本。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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