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難過既得利益這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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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2:14

  • 因為一個技術或商業模式的變化,一旦應用到實際經濟生活,不免觸動現存秩序,連帶也觸動相應的觀念與既得利益。

    論創新現在應該沒人反對,但創新要落地,要過利益關。此關難過,因為一個技術或商業模式的變化,一旦應用到實際經濟生活,不免觸動現存秩序,連帶也觸動相應的觀念與既得利益。

    既得利益

    即得利益是歷史上形成的。以出租車為例,誕生之日也是一項創新,曾經觸動過當時的既得利益。如果咬文嚼字,taxi全稱taximeter,意思是“移動計程器”。據傳1907年的紐約,一位叫艾倫的先生帶女友從曼哈頓餐廳回家,臨街叫了輛雙輪馬拉出租車代步,不料0.75英里的路程,被索要5美元。當時馬拉出租車流行“砍價”,車夫靠價格歧視把消費者剩余劃拉個一幹二淨,是常态。艾倫啞巴吃黃連,立志要把宰客馬車趕出市場。不過他的辦法不是找監管官員哭訴,也不是動拳動腳,而是辦了一家新型出租車公司,用汽車替代馬車,還裝上計程器,明碼計程,taxi由此誕生。新模式計程透明,受到乘客追捧。傳統的馬拉出租車呢?作為過了時的既得利益,落花流水春去也。

    里程透明,車資要不要也透明?也透明,而且固定——起步價A元,以後每公里B元。變化也有,如夜間每公里C元。為什麼不浮動,也不允許讨價還價,象菜市場上買賣蘿蔔一般?答案是,自由市場的讨價還價本身不免費,一旦費用過高,市場就另尋定價之道。我與同學讨論的結果,為什麼城市出租車容不得讨價還價,是因為城市占用道路的代價太高,倘若允許當街攔輛車就地砍價,城市交通怕要癱瘓。

    于是計程器也成了計價器,既計里程又按固定價計車資。此價通常由市政當局以權威之手,通過價格聽證之類來決定。那個移動計程計價的小匣子,也不是車夫自己随便就能裝上的。動手腳搞貓膩的不是沒有,不過那可是一條罪名。作為移動計程計價的taxi,早把監管落實到每台出租車上。

    管制,不過是一門行政壟斷的生意

    政府管了價,連帶就要限制市場準入。否則,禁止差别定價,又劃一價格管制,出租車在競争壓力下利潤趨向于零,誰來投資,誰來營運?這就引出管制的邏輯:管頭管腳,管到後來,管制者非對被管制者“負責”不可。這是“俘虜理論(capture theory)”的含義了:被管制者相對于管制者有行業的信息優勢,以至于後者終究被前者捕獲。一旦市場準入門檻被監管方拉高,在位經營商得到“保證合理利潤”的甜頭,到底是誰管了誰,還真不好說哩。滿世界出租車牌照居然有如此奇高的市值,表明管制不過是一門行政壟斷生意。當然拿出來的理由,永遠是為了安全、公平和秩序。是啊,要是沒有監管部門對出租車司機的資質把關,歹徒把乘客拉到孫二娘的黑店里搞循環經濟,那還得了!

    慢慢地,taxi就演變成一個管制越來越完備的“成熟”行業。君不見各國涉及出租車的法律法規大同小異,實在沒多少國别特色。“天下管制一大抄”——幸福的家庭個個相似。代價是遇到環境變化就不容易适應。作為發明現代taxi的國度,美國城市居民出行,到今天還是私家車絕對占上風。為什麼Uber從美國發起?此全球老大之國的出租車服務比較差,是一個重要誘因。現在城市交通誰都高舉“公交優先”,出租車不是公交嗎,為什麼沒能優先發展起來?

    交通部長與城市交通

    到了中國,沖擊更是突如其來。窮的時候人們打不起車,等到改革開放,城市出行一下子成了大難題。朱镕基當上海市長的時候,第一個招牌就是治理出租車行業:老外和外地人到上海,發現出租車服務太糟糕,拒載、繞路、亂收費,其實都是出租車服務嚴重供不應求的派生物。2000年以後,城市化移民潮涌向大上海,2000年-2010年十年間上海常住人口差不多增加了40%。“成熟的”出租車行業哪里有多少應變彈性,結果就受到市場無政府主義的懲罰——黑車崛起!黑車是私家車跑出租服務,法律政策不容許,監管部門隔三差五“堅決打擊”,無奈需求旺盛,合法供給不足。政府以保護消費者的名義打黑車,但消費者似乎並不領情,還是源源不斷把鈔票投給黑車。

    移動互聯網起來,網絡約車自發興起。但有關部門的監管思路依然照舊:出租車是出租車,私家車是私家車,兩車之間有一道不可逾越的壁壘。任何私家車要營運出租嗎,對不起,先申請牌照,經審批獲得出租車經營資格再說,否則,按照交通部楊部長在兩會期間發表的驚人之見,“私家車永遠不能成為出租車”。從旁打量,這位部長的言論對城市交通似乎不甚了了。

    城市、特别是衆多人口趨之若鹜的大都市,市内交通的一個特點是道路不但高度稀缺,還在利用上總也波谷不平。經驗證明了兩點,其一是都市修路的進度一般趕不上汽車增加的速度;其二是不論修了多少城市道路,還是難免忙時堵、閑時空。在此約束下,堅持“非專門經營不得從事出租服務”之教條,不抓瞎才怪。想想啊,如果批出來的出租車太多,高峰時段徒增擁堵,峰落之後家家閑置,誰也掙不上錢;批得太少呢,當然出行難、打的難,讓本地中産和最活躍的外來商務人口望路興歎。有趣的是,監管當局一般甯願少批,也不多批。看看大都會城市吧,人口增加與出租車增加完全不成比例。

    乘客打不上車,並不是監管部門關心的重點

    何以如此?“俘虜理論”的解釋,是出租車越供不應求,圍繞出租車審批的權力租金就越高——那“頂子”費能值幾十萬、上百萬(紐約更貴,2003年每個出租準駕證章的轉讓市價為22-26萬美元),至于派生的其他花花名堂,要勞紀檢部門辛苦去查。但乘客打不上車,才不是監管部門關心的重點,否則為什麼網約車未“攪局”之時,人們看不到交通官員見記者、放狠話、手忙腳亂修法規?

    個人之見,“黑車”已經包含着緩解城市交通緊張的合理成分。不是嗎?部分私家車在局部位置與局部時段提供出租服務,其實是對症下藥。反正高峰時段或那些城市的犄角旮旯,正規全職的出租服務本來就滿足不了,讓非正規、非全職的私家車幫把手,有什麼不好?更一般地說,私家車參與公共服務,在特定條件下很正常:FBI的探員追拿逃犯,攔下誰的私家車,那車立馬充當公家車,不可以嗎?我們對付非典、地震等災害時,私家人、私家車、私家飯菜義無反顧參與公共服務,不應該嗎?可見,“永遠不許”不過是有的官員少見多怪罷了。

    對黑車只一個“打擊”方針,活活丢了釋放其中合理因素的機會。黑車弊端當然不少,說到嚴重的地方,它甚至可能取了乘客的性命。不過,權衡利弊,在統計上究竟是個什麼結果,也沒看到監管部門有那份搞明白的心思,更遑論仔細研究存利去弊的措施和辦法了。

    法無禁止則可為

    網約車提供了一個新機會。互聯網大幅度降低信息成本,加上手機實名制,移動互聯網使得更靈活、更便利、更可靠的租車合約得以實現。與城市居民出行的需求一拍即合,終于出現了一個傳統出租車無法比拟、黑車模式永不可企及的新模式。是網上預約,無須占道砍價;是雙向實名透明,乘駕雙方知己知彼;是實時監控,車行何處,平台上一目了然,乘客看看手機也知道。

    也不要随便說人家不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有一部《合同法》,承認並保護各産權主體彼此締約和履約的權利,只要不妨礙公衆利益就好。人家是“約好了出行”,不再是1907年紐約發明的巡遊招手即停的傳統出租車,因此在理論上和實踐上,原來還不知網約車為何物時定下的出租車管理規章,本來就管不了。“法無禁止則可為”,原來定出租車法規的時候,誰有遠見會知道要冒出一款網約車哪?

    網約車一定會帶來新問題,當然要面對,也要适當的監管。不過對新事物做監管,要從實踐中一步一步積累經驗和本事。又沒火燒上房,何必急急慌慌立新規,真有那麼大的把握嗎?說出租汽車司機們不高興,要鬧事,其實的哥的姐們早就不開心啦,份子錢高、勞動時間長、權利義務不相稱,廣為诟病了多少年,也沒見誰拿出一個全國性解決辦法。還不是誰家的孩子誰抱,讓各地方、各城市自行應付?

    交通部何必如此着急?

    出租車也罷,網約車也罷,說到底終歸是一項城市事務。中國很大,有好幾百個城市,各城市各有各的實際情況。比較一下各地出租車的車資、牌照費、市場結構以及管制規則,分明不存在一個“全國統一的出租車市場”。既然如此,讓各位市長及城市交通管理部門先各操各的心,試行一些地方性辦法和地方法規,再彼此借鑒、取長補短,等到真正摸索出了經驗,瓜熟蒂落之際再出一個全國規章,不是更好嗎?凡事試試再有定論,傳統經濟尚需如此,創新行當反而不需要了嗎?

    這樣來看此次上海交委給網絡約車發出第一塊經營牌照,意義實在重大。第一是上海,人口規模2400萬人的大都會等于一個超大實驗室,可以看看部分私家車經由網絡共享轉為公共交通的組成部分,對增加居民出行便利、減輕城市病、改善環境,究竟有沒有積極影響。第二,上海交委管理傳統出租車行業多年,當然懂“手心手背都是肉”的道理,當然會關注新老企業在競争中的融合與互補,當然會更仔細地尋找利益平衡點,會争取以較低的利益摩擦,實現較大的創新與進步。

    也許走出這一步,還能挖到大寶貝。過去多少年,經濟增長的一個流行含義就是大家擁有更多可享受物品。1928年競選美國總統的胡佛曾許諾,“美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接近于最終戰勝貧困”。標志是什麼?就是“每家鍋里有一只嫩雞,車房中有兩輛車。”那是一個美國夢,某種程度上也影響全世界。我們評判生活改善了沒有,不也是從擁有手表、縫紉機、自行車等“老三件”開始的?後來有了“新三件”、“新新三件”,以至于家家要有房有車。等到擁有的物件越來越多,才發現享用的時間越來越少,置放物件占用空間越來越大,而耗費大量資源的物品,大部分時間閑置。上海人每家至少有一台洗衣機吧?加總起來占了多少空間,拿上海房價算算那可是天價!可是能用多少時間,有沒有平均每天1個鐘?洗衣機如此,其他家用電器、以至于房屋、汽車也如此。

    市場自發創新能不能被納入合法制度框架?

    消費者非“購物”才得到享受,圖的是便利——自家洗衣機想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倘若幾家人合用,你想用時别人已在用,豈不掃興?其實這里有個信息問題,要是很容易知道各家什麼時候打算用,一家的洗衣機就可以多家共享了。當然,要彼此溝通的不僅僅是共享時段,還涉及種種其他偏好。我在洛杉矶念書的時候,當地為減少擁堵,高速公路專留出一條道給拼車的私家車走。那是鼓勵汽車共享的意思了。不料重賞之下,還有美國人不買賬,不為别的,單為一起拼車的對車載音樂有不同的喜好!換言之,那是搜尋相同音樂偏好拼車人的信息成本太高。今天這就不是問題,拿手機搖一搖,想搖出心儀的同好來,那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共享經濟因移動互聯網大幅度節約了信息成本而可能大行其道。那才叫增長方式的轉變:不需要耗費那老多資源生産那麼多閑置的物件,不需要給環境那麼大的壓力,卻同樣可以提升人們的消費享受。有此前景,别說什麼“私家車絕不可經營出租”之類的昏話,将來可拿出來共享的私家物件怕是多了去了。Uber的市場估值據說高達6000億美元,“空中吃住(Airbnb)”估值350億美元,憑什麼?就憑共享經濟方興未艾。有專家預言上海交委發出的這張牌,可能引爆上海乃至全中國的共享經濟,我們希望他的預言成真。

    回到主題,創新難過利益關。難上加難的,是市場的自發創新活動能不能被納入合法的制度框架。上海交委此次邁出的一步,不但為上海争得一個先行先試的機會,還大大提升了其他地方抗拒變革的代價。不是嗎?在我們這個“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口号震天響的國度里,上海政府都給網絡約車發了牌,其他地方和部門還好意思整天圍追堵截嗎?報紙登了:李克強總理要求國務院各部長國慶假日之後到基層作調查,看看底層的創新實踐。希望交通部首長下來看看,最好親自對網約車體驗一番,然後講幾句與調查研究之前不一樣的新話來,起碼不能手中有權就任性難為創新吧?

    本文轉自虎嗅網,為周其仁先生在“約租車模式上海創新與實踐論壇”的發言,原刊于财新網。

    撰文:周其仁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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