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中國到期尚未結清3億港元可換股債券 構成違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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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23:25

  • 就此前拟發行3億港元可換股債券用于項目開發一事屆滿,但公司未能支付本金額3億港元及利息,此事構成違約事件。于公告日期,上述款項仍未結清。

    觀點地産網訊:11月24日,新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就此前發行3億港元可換股債券用于項目開發一事屆滿,但公司未能支付本金額3億港元及利息,此事構成違約事件。于公告日期,上述款項仍未結清。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獲悉,有關2018年5月15日新明中國的公告,公司與認購人就發行本金總額不超過3億港元的可換股債券訂立認購協議,可換股債券由擔保契據及股份押記契據擔保。

    根據股份押記契據,新明中國的控股股東Xinxing Company Limited以Chance Talent Management Limited(建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間接全資擁有的特殊目的公司)為受益人押記9.4億股股份(占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的全部已發行股本的50.04%)。

    新明中國獲悉,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Lai Kar Yan及Ho Kwok Leung Glen先于2020年11月18日獲Chance Talent委任為Xinxing持有的9.4億股股份的共同及個别接管人。因此,Xinxing的董事對押記财産的管理權已暫停,且新明中國在未經接管人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會對押記股份的任何轉讓進行登記。公司董事會被要求于收到接管人信件起計七日内,确認其同意委任由接管人提名的一名董事會觀察員。

    此外,公告還披露,就此前于10月27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新明中國以股抵債1港元出售5.5億股占總股本29.5%的事項,北控城投香港同意,于買賣協議完成時,554,193,490股股份将押記予建銀國際證券或Chance Talent指定之實體。由于已委任接管人,買賣協議的完成須經接管人書面同意。于本公告日期,買賣協議尚未完成。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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