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億股份回復問詢函:公司重整進度已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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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9 17:54

  • 股權結構以及股比的變化、相關債務的清償都将對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梓禾瑾芯的權益産生影響。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利益沖突。

    觀點地産網訊:5月19日,銀億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

    此前,銀億股份于4月2日披露《重整計劃執行進展公告》稱,截至2021年3月31日,重整投資人嘉興梓禾瑾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僅累計支付人民币15億元(含履約保證金人民币1.53億元),剩余投資款、利息及違約金仍未支付,已構成嚴重違約。

    于公告,深交所提問,結合公司控股股東銀億集團有限公司的重整進展,說明是否影響公司的重整進度,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和梓禾瑾芯是否存在利益沖突。

    銀億股份回復,銀億集團等17家公司合並重整案于2021年1月29日召開了第四次債權人會議,對《銀億集團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並重整案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表決,由于部分表決組未通過,因此合並重整案第四次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未獲通過(相關情況詳見銀億股份于2021年2月10日發布的《關于銀億集團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合並重整案第四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根據《企業破産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合並重整案管理人将同未通過《合並重整案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組協商,並在協商後再表決一次,目前各方仍在協商中。

    根據目前與大部分銀億股份股票質押權人的協商情況以及《合並重整案重整計劃(草案)》的規定,後續拟采取以股抵債的方式化解合並重整案的相應債務。如果在銀億股份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票前進行合並重整案的以股抵債,後續債權人如對該部分抵債股票進行轉讓,将可能導致該部分抵債股票無法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進行股票轉增後的讓渡,從而嚴重影響《重整計劃》的執行。故應當在銀億股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工作完成後,再實施合並重整案涉及的以股抵債。

    由于《重整計劃》中涉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的工作暫未能推進,因此目前無法向其他股東分配轉增股票、銀億股份債權人也無法按照《重整計劃》實施以股抵債。此外,合並重整案也暫不具備對銀億股份股票質押權人實施以股抵債進行清償的基礎,這無疑将加大合並重整案中管理人與相關債權人協商的難度,進而影響合並重整案重整計劃的通過。

    在《重整計劃》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完畢後,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将如下表。若合並重整案的重整計劃中的以股抵債方案得以實施,則甯波銀億控股有限公司、西藏銀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甯波聖洲投資有限公司、熊基凱持有的被質押的銀億股份股票将抵償給相應的債權人,則持股結構将進一步出現變化。

    如銀億股份重整案、合並重整案的以股抵債順利實施,除大幅化解銀億股份、合並重整案的相關債務外,對于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提供擔保的對應上述債務也将得以清償。

    上述股權結構以及股比的變化、相關債務的清償都将對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梓禾瑾芯的權益産生影響。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利益沖突。因梓禾瑾芯持續違約和嚴重違約,公司重整工作和日常生産經營已受到較大影響,進而影響銀億集團合並重整案的推進工作。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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