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拟建立征地補償費用預存制度 優化建設用地供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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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10:41

  • 《條例草案》規定要建立征地補償費用預存制度,在征地申請上報審批前,将土地補償費用足額預存至相關專戶。

    觀點地産網訊:11月29日,《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據悉,《條例草案》規定要建立征地補償費用預存制度,在征地申請上報審批前,将土地補償費用足額預存至相關專戶。

    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該《條例草案》共八章58條,主要包括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制度、強化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程序、優化建設用地供應與利用、嚴格土地監管等内容。其中,《條例草案》提出,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的,縣級以上政府應依法完成征收土地預公告、土地現狀調查及結果确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補償登記、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等前期工作後,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請。

    此外,《條例草案》規定征地補償費用有關程序,提出建立征地補償費用預存制度,申請征收土地的縣級以上政府在上報有批準權的政府審批前,應當将測算的征收土地補償費用足額預存至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有關賬戶,将社會保障費用足額預存至收繳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過渡戶。未按照規定足額支付到位或者公證提存的,不得強行征收、占用被征收土地。

    另悉,《條例草案》提出保障農村村民宅基地權益,各級政府保障宅基地需求,並對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和盤活利用作出規定,農村村民自願退出宅基地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退出的宅基地,應當優先用于保障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宅基地需求。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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