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發布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 非杭州戶籍可購買共有産權房

观点网

2021-12-01 12:34

  • 劃撥土地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可根據支付能力在50%-80%範圍内選擇産權份額比例,按照單套銷售價格對應的不同比例支付購房款。

    觀點地産網訊:12月1日,杭州市政府官網公布《杭州市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管理辦法》明确,共有産權保障住房銷售基準價按同地段、同類型商品住房市場價格合理優惠後确定。

    單套銷售價格按照銷售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确定,在售房階段向社會公布。劃撥土地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可根據支付能力在50%-80%範圍内選擇産權份額比例,按照單套銷售價格對應的不同比例支付購房款。

    出讓土地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産權份額為土地出讓時已确定的份額比例,按照單套銷售價格對應的産權比例支付購房款。

    《管理辦法》明确,在符合限購前提下,戶籍家庭需要滿足:主申請人具有一定年限以上市區戶籍、購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區無房、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以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非戶籍家庭需要滿足:主申請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主申請人申請前在市區累計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一定年限、購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區無房、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以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管理辦法》明确,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戶型以中小套型為主,套型設計應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滿足居住需求。既有房源轉用的,不受前述套型限制。

    《管理辦法》明确,申請預售、發布公告、資格審核、配售搖号選房四個步驟的銷售和申購程序。

    其中資格審核環節,明确申請家庭提出申請,經審核,按規則确定配售搖号選房排序名單並進行公告。具體的規則将在受理公告中明确。配售搖号選房環節,明确放棄選房或選房後放棄購房的家庭,自當次選房結束之日起兩年内不得申請共有産權保障住房。

    《管理辦法》明确,共有産權保障住房采取劃撥土地集中新建、出讓土地集中新建以及既有房源轉用三種籌集方式。

    劃撥土地集中新建的,市級做地主體和各區政府作為市、區兩級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的籌建主體,由具有開發資質的國有企業開發建設,土地使用權劃撥至該國有企業名下。

    出讓土地集中新建的,按照“限房價、定份額、競地價”的原則,在宗地出讓方案中限定購房家庭所持份額,明确套型面積、交付時間、銷售方式、銷售基準價等内容,以“競地價”方式公開出讓住宅用地,由土地受讓企業進行開發建設。

    既有房源轉用的,具備居住條件、位置适宜的政府房源、征收(拆遷)安置房、商品房或其他社會房源,按規定程序也可轉化為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具體規定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部門會同市财政、城鄉建設等部門另行制定。

    審校:武瑾瑩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