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25日,中國恒大集團及其創始人許家印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給付義務,被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
此次限制涉及與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支行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國恒大集團等相關方因此案被執行11.4億元人民币。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