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協議内容包括貨物查驗服務、正面吊出租、碼頭作業服務等,交易原則為一般商業條款和公平合理,協議非獨家性質。協議期限為3年,預計交易金額方面,南沙二期向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務預計分别為1.26億人民币、1.44億人民币和1.64億人民币。
觀點網訊:10月30日,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與參股公司廣州南沙海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簽訂2025-2027年度《集裝箱碼頭服務協議》。此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不屬于重大資産重組,因此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廣州南沙海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41%的股份,後者為公司的關聯法人。雙方簽訂服務協議旨在規範集裝箱碼頭服務的關聯交易行為,确保交易價格的公正性和公允性。廣州南沙海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9.28億人民币,主要經營裝卸搬運和運輸代理業務。截至2024年9月30日,該公司總資産為43.64億人民币,營業總收入9.90億人民币,淨利潤2.54億人民币。
服務協議内容包括貨物查驗服務、正面吊出租、碼頭作業服務等,交易原則為一般商業條款和公平合理,協議非獨家性質。協議期限為3年,預計交易金額方面,南沙二期向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務預計分别為1.26億人民币、1.44億人民币和1.64億人民币;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沙二期提供服務預計分别為2.17億人民币、2.50億人民币、2.85億人民币。
歷史關聯交易數據顯示,2022年至2024年南沙二期向公司提供服務關聯交易額度分别為0.44億人民币、0.31億人民币和0.20億人民币;同期公司向南沙二期提供服務關聯交易額度分别為1.10億人民币、0.79億人民币、0.31億人民币。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