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年12月6日,香港聯交所已确認公司可在深交所進行順豐基礎設施REIT的建議分拆。香港聯交所亦已批準豁免公司嚴格遵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3(f)段向股東提供保證配額的規定。
觀點網訊:12月6日,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于2024年12月6日,香港聯交所已确認公司可在深交所進行順豐基礎設施REIT的建議分拆。香港聯交所亦已批準豁免公司嚴格遵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3(f)段向股東提供保證配額的規定。
根據公告,順豐控股有意透過名為南方順豐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的基礎設施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将三個基礎設施項目及其相關資産分拆。
該等項目包括靠近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深圳寶安機場的順豐華南物流綜合體項目,由間接全資子公司擁有;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的順豐豐泰産業園(武漢)項目,由間接全資子公司擁有;及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的順豐豐泰産業園(合肥)項目,由間接全資子公司擁有(持有每個項目的相關公司統稱為“項目公司”)。
預計建議分拆将透過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募基金管理人)設立順豐基礎設施REIT(作為一個公募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的方式進行。
就建議分拆而言及根據适用的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一項資産支持專項計劃将由南方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作為ABS管理人,為公司的獨立第三方)設立,以将項目公司及該等項目證券化為相關資産,而順豐基礎設施REIT将通過認購ABS将發行的證券而收購ABS的全部權益。
ABS其後将收購一間特殊目的公司的100%股權,而持有該等項目的項目公司的100%股權将轉移至該特殊目的公司。順豐基礎設施REIT随後将在深交所上市,其基金份額将由其投資者認購。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