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發布了首份《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指出了影響中國金融穩定的十方面因素,並坦言“金融穩定並不追求金融機構的‘零倒閉’”。央行認為,金融穩定的含義應當是“建立一個能使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被淘汰出局的機制,加強市場約束,防範道德風險。”“處理好維護金融穩定和提高金融效率的關繫。既要通過審慎監管降低金融體繫的風險,又要避免出現因監管過度使市場主體承擔過高成本、抑制金融創新、阻礙金融效率提高的狀況。”並不是追求金融機構的“零倒閉”。
《報告》分析了維護金融穩定必須關注的十方面問題。排在首位的是對經濟增長方式的擔憂。央行認為,由于現階段經濟增長對投資和出口的依賴程度較高,行業之間發展不均衡。投資拉動型經濟增長易導致部分行業過熱和經濟周期波動,而出口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易受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壓力的影響。“房地産、鋼鐵等行業的大起大落可能導致企業經營發展缺乏可持續性”。這些因素“最終會導致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産上升,影響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穩健運行”。
此外,《報告》還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引進戰略投資者,加快對外開放,發揮董事會、管理層和市場參與者的積極性,建立激勵約束和充分競争的機制。
《報告》稱,要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鼓勵金融産品創新。推動金融機構産權改革,明确産權主體。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繫統,完善内控機制。
《報告》還說,要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改革。繼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促進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的重組和整合,推動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的市場化運作,整頓和重組風險類證券公司,進一步推進保險業的改革,形成多層次的金融機構體繫。交叉業務是監管盲區“對部分業務還存在着監管真空,監管制度有待完善。”央行在《報告》中将交叉業務監管不完善列入防範金融風險需要關注的十大問題中。
“伴随着我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轉變,出現交叉性金融業務是必然的。但在如何監管上目前還存在很多争議。”上海财經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劍平對《每日經濟新聞》說,伴随着2006年底銀行業全面開放,建立一個能與之相适應的監管體繫已經迫在眉睫。
央行的《報告》中也稱,“交叉性金融業務是金融創新和金融業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交叉性金融業務涉及多種金融工具,體現金融機構和投資者之間復雜的權利義務關繫,蘊藏着跨機構、跨市場和跨境風險。”目前,投資者尚缺乏對交叉性金融業務的全面了解,風險意識不足,金融機構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交叉性金融業務風險防範和内控機制。
撰文: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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