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發布了首份《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指出了影響中國金融穩定的十方面因素,並坦言“金融穩定並不追求金融機構的‘零倒閉’”。
央行認為,金融穩定的含義應當是“建立一個能使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被淘汰出局的機制,加強市場約束,防範道德風險。”“處理好維護金融穩定和提高金融效率的關繫。既要通過審慎監管降低金融體繫的風險,又要避免出現因監管過度使市場主體承擔過高成本、抑制金融創新、阻礙金融效率提高的狀況。”並不是追求金融機構的“零倒閉”。
《報告》分析了維護金融穩定必須關注的十方面問題。排在首位的是對經濟增長方式的擔憂。央行認為,由于現階段經濟增長對投資和出口的依賴程度較高,行業之間發展不均衡。投資拉動型經濟增長易導致部分行業過熱和經濟周期波動,而出口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易受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壓力的影響。“房地産、鋼鐵等行業的大起大落可能導致企業經營發展缺乏可持續性”。這些因素“最終會導致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産上升,影響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穩健運行”。
此外,《報告》還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引進戰略投資者,加快對外開放,發揮董事會、管理層和市場參與者的積極性,建立激勵約束和充分競争的機制。
《報告》稱,要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鼓勵金融産品創新。推動金融機構産權改革,明确産權主體。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繫統,完善内控機制。
《報告》還說,要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改革。繼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促進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的重組和整合,推動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的市場化運作,整頓和重組風險類證券公司,進一步推進保險業的改革,形成多層次的金融機構體繫。
交叉業務是監管盲區
“對部分業務還存在着監管真空,監管制度有待完善。”央行在《報告》中将交叉業務監管不完善列入防範金融風險需要關注的十大問題中。
“伴随着我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轉變,出現交叉性金融業務是必然的。但在如何監管上目前還存在很多争議。”上海财經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劍平對《每日經濟新聞》說,伴随着2006年底銀行業全面開放,建立一個能與之相适應的監管體繫已經迫在眉睫。
央行的《報告》中也稱,“交叉性金融業務是金融創新和金融業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交叉性金融業務涉及多種金融工具,體現金融機構和投資者之間復雜的權利義務關繫,蘊藏着跨機構、跨市場和跨境風險。”目前,投資者尚缺乏對交叉性金融業務的全面了解,風險意識不足,金融機構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交叉性金融業務風險防範和内控機制。
央行報告金融穩定十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昨日首次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報告對中國金融體繫的穩定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提出了當前維護金融穩定需要關注的十個問題。
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報告》稱,現階段中國經濟增長對投資和出口的依賴程度較高,行業之間存在不均衡發展的問題。
投資拉動型經濟增長易導致部分行業過熱和經濟周期波動,出口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易受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壓力的影響,房地産、鋼鐵等行業的大起大落可能導致企業經營發展缺乏可持續性。
如果經濟環境發生變化、産業結構進行調整、出口環境惡化、房地産業等行業出現過熱,可能會影響實體經濟的盈利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最終會導致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産上升,影響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穩健運行。
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協調發展
《報告》稱,目前,中國直接融資發展較慢,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失調,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的發展總體滞後,企業融資高度依賴于銀行體繫,銀行承擔了一些本應由金融市場承擔的風險,金融風險向銀行業集中。
資本市場目前仍面臨諸多歷史遺留問題和制度性缺陷,突出表現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真實性有待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尚需改善,股權分置問題亟待全面解決,證券資産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尚未完全建立,證券公司規範運作急需加強。
隐性财政赤字問題
《報告》稱,社會保障資金不足、地方政府債務等形成的隐性财政赤字可能向金融體繫轉移,影響金融穩定。
資金價格的管制與放松
《報告》稱,在利率市場化和匯率機制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企業、金融機構、居民和其他市場主體都需要适應從管制到放松的環境變化,學會認識和應對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
目前需要建立多層次、多産品的金融市場,開發金融衍生産品,鼓勵金融創新,增加可供市場主體選擇的管理風險的金融工具。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完善
《報告》稱,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存在内部人控制、信息披露不足、經營目標偏差、缺乏明确有效的制約機制和市場激勵機制等問題,影響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容易引發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交叉性金融業務的風險監測和監管
《報告》稱,交叉性金融業務是金融創新和金融業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交叉性金融業務涉及多種金融工具,體現金融機構和投資者之間復雜的權利義務關繫,蘊藏着跨機構、跨市場和跨境風險。
目前,投資者尚缺乏對交叉性金融業務的全面了解,風險意識不足,金融機構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交叉性金融業務風險防範和内控機制,對部分業務還存在着監管真空,監管制度有待完善。
金融機構風險處置中的資金籌措與道德風險防範
《報告》稱,由于投資者保護制度尚待完善,近幾年在救助和關閉金融機構過程中的個人債權通常由政府墊付,這有可能誘發金融機構的盲目擴張和惡意經營行為。
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報告》稱,支付服務組織的市場化運營機制尚未完全形成,支付結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金融法制、會計和審計標準、信息披露水平、征信體繫建設都需要進一步加強。金融安全網尚待完善。中國人民銀行、财政部與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和監管協調機制仍需進一步落實。
金融生态環境
《報告》稱,金融繫統受外部幹預現象仍然存在。長期以來,金融繫統大量地承擔了企業改制的成本,在企業重組、破産的處置過程中,如果銀行債權不能得到保障,就難以避免新的不良資産的産生。
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應
《報告》稱,中國金融穩定越來越多地受到國際經濟金融環境的影響,面臨着許多不可控因素。中國參與國際生産、貿易和資金循環的廣度、深度不斷擴大,與全球化收益相伴而來的不确定性和風險也在相應增加。
另外,金融創新和金融自由化使全球金融體繫一體化加強,金融風險跨境傳染性增大,其他國家的金融運行狀況對中國的影響加大。這些溢出效應給中國金融穩定帶來更多的不确定性。
撰文: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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