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聯根據包銷協議可能承購的包銷股份(即不多于6.40億股發售股份)作為部分銀團貸款的抵押。
觀點地産網訊:11月3日,新絲路文旅公布,公司接獲控股股東兼公開發售的包銷商新華聯通知,于2016年11月3日,新華聯與香港一家持牌銀行及該銀行的關聯方(貸方)就向新華聯提供一筆銀團貸款訂立包括但不限于有關的貸款協議、質押文件、承諾函等,作為其在公開發售的融資安排。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根據融資文件,新華聯将以貸方為受益人于首次提取銀團貸款日或之前質押約8.41億股股份,占于公告日公司已發行股本的36.72%;同時于首次提款後30個營業日當日或之前質押約3.36億股發售股份(即于新華聯承諾下其于公開發售将予認購的配額)。
另外新華聯根據包銷協議可能承購的包銷股份(即不多于6.40億股發售股份)作為部分銀團貸款的抵押。
新絲路文旅表示,盡管新華聯已作出新華聯承諾,公司亦同意相關股份質押的安排。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