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公共租賃住房資産管理暫行辦法》,以規範和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産管理。
觀點地産網訊:1月15日,财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公共租賃住房資産管理暫行辦法》,以規範和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産管理。
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該《暫行辦法》适用于公租房資産管理行為,所稱的公租房資産是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持有的,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提供的住房。
根據該《暫行辦法》,公租房資産管理原則為: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規範處置;資産管理與預算管理、績效管理、财務管理相結合。
此外,《暫行辦法》指出公租房資産配置依據主要是: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或年度計劃;公租房實際需求;公租房資産存量情況及績效評價結果;政府财力及債務狀況等。
該《暫行辦法》還要求,地方各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與建設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單位不得将公租房資産作為融資抵押物;地方各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不得以公租房資産進行擔保。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