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寶表示,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董事黃芳的書面辭任函。黃芳因個人原因,提出辭去新湖中寶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
截至目前,新湖中寶經審批的對外擔保總額為330億元(不包含對發 行美元債券提供的跨境擔保),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比例為80.18%
新湖中寶為公司控股股東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6億元擔保,為上海亞龍提供擔保本金金額不超過17.4億元。
為進一步符合相關部門監管要求,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引(2021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新湖集團與新安财通于2023年8月16日簽署了《關于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補充協議》。
為滿足子公司日常經營發展需要,7月27日,新湖中寶控股子公司新湖地産集團有限公司與撫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區支行簽訂了《保證合同》,為控股子公司公司沈北金谷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本金金額2.1775億元。
本期債券簡稱“21新湖01”,債券代碼為175746.SH,發行總額10億元,債券為4年期債券,附第2.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為7.60%,債券付息日為2023年8月9日。
“21新湖01”代碼為175746,回售登記期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回售資金兌付日為2023年8月9日。“21新湖02”代碼為188537,回售登記期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回售資金兌付日為2023年8月10日。
中期票據将于7月12日-13日發行,7月14日起息,2026年7月14日兌付(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2026年7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新湖中寶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資産使用效率和流動性,預計會産生處置收益6.37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利潤的34.26%。
增資完成後,新湖智造合計認繳目標公司7367萬元注冊資本,占其注冊資本的32.41%,對應投資金額2.21億元。
截至目前,新湖中寶經審批的對外擔保總額為285億元(不包含對發行美元債券提供的跨境擔保),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比例為67.91%。
該地塊位于樂清經濟開發區,出讓面積100647平方米,容積率1.0-1.5,建築面積150970.5平方米。
報告期内,該公司錄得營業收入3.16億元,同比下跌85.0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08億元,同比上漲43.96%。
期内,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28.99億元,同比下降23.6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8.58億元,同比下降16.94%。
新湖控股拟将其所持湘财股份的部分股票轉讓給新湖中寶,以抵償其應付新湖中寶借款本息34.57億元。
本次質押後累計被質押的股份數為209,750,000股,占浙江恒興力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9.88%,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