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指,将發行本金總額為3億美元的次級擔保永久資本證券的證券,證券預期将于11月6日發行。
觀點地産網訊:10月31日,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指,将發行本金總額為3億美元的次級擔保永久資本證券的證券,證券預期将于11月6日發行。
公告指,早于10月30日,中國金茂與發行人方興光耀有限公司(中國金茂的全資附屬公司)已就證券的認購及出售與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及渣打銀行(作為初步購買人)訂立購買協議。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詢,該證券年率為4.875%(每半年支付一次);根據延期分派有關規定,證券賦有權利,可自11月6日(包括該日)起按适用的分派率收取分派;分派支付日期具體為,每年的5月6日及11月6日,自2018年5月6日開始;而發行人可自行決定根據證券條款選擇延期分派。
公告還指,證券将構成發行人的直接、無條件、無抵押及從屬責任,票據之間及與未贖回發行人名義優先股于任何時間均享有同等權益及無任何優先權。倘發行人清盤,則發行人應就每種證券支付相等于發行人應支付予該證券持有人的金額(如有)(以代替發行人的任何其他支付款項),惟該名持有人須于開展清盤前一日及之後為未贖回發行人名義優先股的持有人,並在發行人清盤時與未贖回發行人名義優先股享有資産回報的同等權利。
倘發行人清盤,則證券持有人的權利及索償地位将優先于就發行人次級證券提出索償之人士,惟付款權利将次于支付予發行人所有其他現時及未來債權人的索償(發行人等值證券持有人的索償除外)。
除此之外,擔保人中國金茂将根據契約及證券按次級基準不可撤銷地擔保發行人應付的所有到期款項。
中國金茂披露,證券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有關開支後,惟扣除任何初步購買人貼現或傭金前)将為約299.4百萬美元,其拟将所得款項淨額用作現有債務再融資及一般公司用途。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