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敢于拉動房價”是在對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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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08:19

  •   “敢于拉動房價是負責任的一種做法。”6月7日,某大城市的一名政府官員說,“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需要高速增長,而土地資源又相當稀缺。房地産業現在已成為重要的稅源和财政收入來源,為經濟增長提供的支持很大。”(《經濟觀察報》6月11日報道)

      在國家先後出台國八條、國十五條等相關政策對泡沫化的房市進行強力打壓之際,從一位幹部的口中傳出這樣的聲音,既令人訝異,又不出乎意料。

      在中央一再強調對房市的宏觀調控的關鍵當口,如此大膽而又忤上的言談,多少有不把中央政策放在眼中的意味;而說其不出乎意料,原因則在于持與這位官員相同觀點的地方官員,也是大有人在,形成一股應對中央國十五條政策的逆流。

      考慮到以往中央雖然頻頻祭出宏觀調控的“嚴刑峻法”,但卻每每遭遇到一些地方的強力阻擊,這樣一個問題是不得不追問的:一個小小的幹部,何以有如此膽量,敢于公然向國家既定政策“叫闆”?

      我以為,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房市已經成為地方政府GDP上升的重要支柱,從地方政府發展的角度而言,有多少官員敢于冒GDP可能下降之“大不韪”而舉雙手迎合中央最新的國十五條政策?至少,在這位官員的眼中,沒有比地方政府的GDP更為重要的事情了。如果說其“敢于拉動房價”在邏輯上能夠成立,原因就在于此。

      但這位官員或許忘記了這樣一個事實,他在身為政府官員的同時,也是當地百姓的公仆,他在肩負着提高政府GDP重任的同時,也同樣該肩負着為民謀利、以民為本的重任,從更長遠的角度看,顯然對百姓負責的政府才是真正的“負責”。

      如果從這個層面反觀“敢于拉動房價”說,顯然是漏洞百出的。因為現在的房價已經讓許多百姓不堪負重,而若繼續拉動房價,那麼恐怕會有越來越多的百姓或淪為負擔沉重的房奴,或只能放棄“居者有其屋”的夢想。“敢于拉動房價”或可讓政府得到暫時的GDP增長,但若因此讓百姓付出更高昂的成本,這樣的結果豈非是得不償失?

      當然,更為可怕的事情還在後面。以土地換取GDP的暫時增長完全是短視的行為。因為緊缺的土地資源利用殆盡之後,政府又該拿什麼來生财?

      某種程度而言,“敢于拉動房價”說,其實就是前不久沸沸揚揚的“炒房有功還是有罪”争論的延續與伸展。面對糾纏不休的争議,或者我們該記住易憲容先生的這樣一段話:泡沫終究是要破滅的,指望靠炒房者來刺激本地經濟增長,其危害無異于飲鸩止渴。政府不能再對“房地産炒作”的行為聽之任之。

      所有渴望着通過“敢于拉動房價”來增加政府GDP的官員們,都應牢記這段話,並以此為戒。他們應該明白,身為政府官員,他們更應該對誰負責。

    撰文: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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