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碼標價數據透明接受市場監督 開發商有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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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7 08:44

  •   一跨進藍光?米蘭香洲的售樓現場,就看見醒目的公示牌,分别列出銷售價格、銷售進度、購房流程等信息。許多購房者都在公示牌前駐足觀看,他們說,每套房子的售價都明确標出來,心里有種踏實的感覺。而這樣包括價格信息在内的樓盤信息公示,藍光已經做了兩年多。

      華潤置地成都公司的營銷部經理張青萍告訴記者,華潤在銷售中,也會将每套房屋的房号、單價、總價等信息公示出來,同時,銷售人員手中還有更詳細的房屋銷售價格表,随時為購房者提供咨詢。通過采訪,記者發現成都不少品牌開發商已經在做有關價格公示的工作,尤其是在開盤期間。雖然目前記者所見到的價格公示沒有《成都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暫行規定》上要求的詳細,如沒有標明是否裝修、公攤面積等,但一些品牌開發企業的誠信經營已經赢得了消費者的信賴。

      分段標價開發商有建議

      成都宏信房産營銷總監蘭飛表示,項目在未開盤的時候,往往只能告知前來咨詢的客戶均價情況,這是銷售的必然經歷,絕非對購房者不誠信。目前,多數開發商沒有把價格公示出來或者在銷售進行到一定階段就撤除公示牌的主要原因是考慮到競争對手、好的房源是否會被迅速挑完等問題。

      一些開發商對銷售價格公示以後,因正常銷售産生的價格波動,公示價格該如何合理調整關注較多。他們提出這樣一些疑慮,如果一房一價一標準執行到底,對于先期購房的客戶而言是不太公平的。在市場經濟下,物業應該有正常的升值空間,價格也有正常的波動;其二,開發商如果從自身利益出發,可能會将房源化整為零,分很多期推出來,每期的房源少了,客戶的選擇就少了,而且,大家争相購買必然會推高後續房價;其三,有些公司,可能會一次性就把價格訂到高位,給自己留條後路,但這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其四,如果《成都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暫行規定》對于公示價格的有效時限沒有合理的考量,開發商今天這個價,明天那個價,只是每天變換公示牌就算公示的話,價格公示就有點流于形式了。

      數據透明接受市場監督

      針對一些開發企業提出的疑慮,記者采訪了成都市物價局監察分局綜合科的李科長。他說,在項目的開發過程中,一些信息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價格和其他信息如果有變動就應該及時更改,給消費者提供真實的數據。經過物價部門的前期調查,一些成熟的品牌開發企業在項目的開發過程中,關鍵數據是不會頻繁變化的,而房價也不會出現大幅度的波動。反而一些沒有市場積累的小項目,想通過價格試探市場,這樣的開發企業會不停地調整價格,以牟取不合理利潤。

      在這樣的過程中,消費者是最好的監督人,他們會通過一個不斷變化的數據公示,對項目的價格體繫産生質疑,對開發企業的誠信産生質疑,這樣的結果是市場得到更好的監督。當然,在購房過程中,李科長也提醒消費者,所簽訂的購房合同中的價格與當天的公示價格應保持一致,並有權利要求開發商将當天的公示數據復印,自己存底,以減少收房時因數據的變化引發的糾紛。最後,李科長強調,《規定》的出台實際上是要每一位消費者都來監督開發企業,減少虛假信息,共同打造一個健康的樓市。

      供需雙方信息初步對稱

      西南财經大學博士生導師楊繼瑞教授表示,對于以居住為目的的購房消費者而言,在購房的過程中,商品房相關的所有信息都是購房者急切想了解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價格方面的信息。價格往往決定最終的購買。長期以來,商品房銷售價格方面的信息,買賣雙方是完全不對稱的。這就造成一些購房者的非理性購買、房價之外的亂收費,從而出現房價方面的投訴糾紛日益增多的情況。

      《規定》的出台,要求開發商把房價的基本銷售信息公示出來,可以實現買賣雙方在信息上的初步對稱,幫助消費者理性買房。其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某些開發商為追求過高利潤而進行市場試探,繼而壟斷價格的操作;同時讓大家都有機會了解市場上的真實狀況,有利于政府的管理和調控。但是,要實現買賣雙方信息對等,就是要實現房價構成的真正透明化,比如土地、建築、稅收成本等的透明化,這樣我們政府的宏觀調控就會有的放矢,我們的房地産市場也會前行得更穩健。

      新聞鍊接

      《成都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暫行規定》将在年内出台,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内從事房地産開發經營企業和營銷中介機構銷售商品房(包括經濟适用房)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商品房明碼標價,由經營者根據自身樓盤情況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或顯著位置懸挂公示牌,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房地産開發經營企業的名稱、所售樓盤名稱、樓棟編号、本樓棟起價、最高價、平均價及房屋總價款外向購房人收取的費用等。此外,商品房的銷售價目表将實行一房一表,公示的内容包括所售房屋的房号、戶型、是否裝修、房屋建築面積、套内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計價單位、銷售單價、房屋總價款、房屋總價款外向購房人收取的費用、備注欄等。經營者需規範制作價目表存于商品房銷售場所擺放的電子觸摸屏或電腦中供購房者查詢;不具備電子觸摸屏或電腦的,也可按價目表規定内容制成商品房銷售價費公示冊供購房者查閱。屆時,開發商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将被查處。

    撰文: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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