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金是醫保部門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用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等醫療費用的周轉資金,旨在減輕醫療機構資金運行壓力,确保醫療資源有效利用。預付金不得用于非醫療費用支出,應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核定標準以統籌地區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和醫保基金運行風險等級為基礎。
觀點網訊:11月13日,據央視新聞,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财政部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做好醫保基金預付工作,緩解醫療機構資金壓力。
預付金是醫保部門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用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等醫療費用的周轉資金,旨在減輕醫療機構資金運行壓力,确保醫療資源有效利用。預付金不得用于非醫療費用支出,應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核定標準以統籌地區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和醫保基金運行風險等級為基礎。
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可申請預付金,醫保部門審核後确定預付醫療機構範圍及預付金規模。預付金實行按年度核定,年底前通過交回支出戶或沖抵結算金額的方式予以收回。此舉旨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同時确保醫保基金安全。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