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體育向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請18,0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年利率不超過一年期LPR+90BP(按目前LPR測算為不超過4%),貸款期限為兩年,貸款資金用于開展影視業務,公司以影視項目回款作為還款來源。
觀點網訊:11月29日,萊茵達體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流動貸款的議案》。
公告顯示,萊茵體育向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請18,0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年利率不超過一年期LPR+90BP(按目前LPR測算為不超過4%),貸款期限為兩年,貸款資金用于開展影視業務,公司以影視項目回款作為還款來源。
同時,審議通過了《關于接受間接控股股東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接受控股股東成都體育産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之母公司成都文化旅遊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文旅集團”)為公司向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18,000萬元提供全額保證擔保,公司按照年化0.701%的費率向擔保方支付擔保費。
審議通過了《關于增補第十一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的議案》,根據相關規定,經公司董事長提名,增補董事高磊先生擔任第十一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審校:徐耀輝